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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 —    《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七)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    (八)【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九)】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七十一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本条【第一款所指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包—括 :    《 (一)危》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 》    (二)破】坏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以及: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   !  (三)严—重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主要出入口地带等】城市风?貌,的;     】(四)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使用的《;    — (五)《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和标准的; —    《 (六?),其他: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形;   —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没收处罚决定后应】将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移【交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处理;涉及有关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设备等措《施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六,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强拆【除或者代为》改正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涉及司】法诉讼程序》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第七十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第七十《四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者》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行业标准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对违法】。建设项目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共,媒体、违《法建设现场》发布公?告等形式通知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 ,第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核实合格手!续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的由备案、登记!机关撤销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