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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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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工程实践经验的【积累适?时组织?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 复审工作由标!准的主编《单,位负责复审一般【由参加?该标准?编制或审查单位的】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后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废!。止、:局部:。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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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
】 ,(一:)标准的《部分规定《已经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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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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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
— (》。四)需要对现行的】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需—要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按本规定第【三、第四章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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