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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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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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实行全省统一—编号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号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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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对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在批准发布—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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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出版印刷应符】合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出版【发行:未经批准发布和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地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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