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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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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活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负责标准讲解的!。人员必须《是参加标准编制的人!员,或经培训合格取【得师资?。证的:人,员以保?证标准宣《贯和培?训的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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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种形!式,。的标准宣贯》和培训班《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监督》检查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并应符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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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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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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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标准的某—些规定需要修—改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及时向标准的批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未经标准的!批,准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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