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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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活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负责标》准讲解的人》员必须是《。参加标准编制的【人员或经培训—。合格:取得师资证的人员以!保证标准《宣贯:和培训的质量与【水平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种?形式的标准宣—贯和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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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监督【检查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并应符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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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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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标准的某些规【定需要修改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及时向标准的】批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未经标准的【批准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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