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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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密?切,结合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 —
第十】四条 ? 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工作程序应分为!准备、编制及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
! (一)准》备阶段由编制—单位:根据计?划要求落实标准【编制组成员草—拟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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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及征《求意见阶段编制单位!根据工作大纲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测试验证按进度计划!。起草标准《初稿;编制单位将标!准初稿?及其:条文说明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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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审:阶段由?编制单位将》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对其中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应提出分析报告并】完成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编—制单位将送审文【件(:一般包括《。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送审报?告,、,主要:问,题的专题报》告、:试设计或施工试【用报告等)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同《意后召开《标准审查《会议并?形成审查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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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批阶段》编制:单位:。应根据审查会议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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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写应?。符合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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