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
?
第十三条 !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密切结合!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
】
第十四条!。 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工】作程序应分》为准备、编制—及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
】 (一)准备阶段!由编制单《位根据计《划要求落实标准编制!组成员草《拟工作大纲》;
》
》。 (二)编制【。及征求意见阶段编】制单位根据工—作大纲?。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测试验证按进度!计划起草标准初稿】;编制单位将标准】。初稿:及其条文说明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 《(三)送《。审阶段由编制—单位将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对其《中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应提:出分析报告》并完成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编制单?位将送审文件—(一般包括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送审报告、—主要问题的专题报】告、试设计》或施工试用报告等】。)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同意后召开》标准:审,。查会议并形成—审查会议纪要
!
》 (?四)报批阶》段编制单位应根【据审查会《议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十五条 》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写应—符合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