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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议事制度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议事制?度 :     】(一)会议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或》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    (二—)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相关议题—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及相】关单位代表应列【席会议 —  ?   ?(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时间确定!为每年3《、,6、9、1》2月的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四)】市规划委员会单位】。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部门席位!制单位委员第一【会议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并应指派》所在:单位相对固定的相】关,负责人作为第二会】议人:参加会议《专家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不得【授权他人代》理,参,加会:。。议在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缺!席的专家委员—。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且3年内不—获聘任 【     (五)】会议:议程 ?     1!.会议召开》。前10天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主】任,委,员同意后提前3天将!会议议程及拟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送达与会》相关委员;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  《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会:议召开的《前提需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要?求; —。  :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进行表决!或提:出审议意见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方式由!主任委员确定对【一般:审议: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对重要审议事项!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委员—。在表决时必须—明确表态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 》     5【.宣布表决结果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与《。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的表决结果】形成审议意》见文稿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后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也可由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宣:布 —    (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单位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和表决—。意见以密封》形式交由第二会议人!在会议?当天提交专家委【员的:书面意见必须以密封!形,。式,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在会》议表决期间》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拆封和统】计 》     (七【)市规划委员会会】后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审示后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经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后由办公!室印发给《各委员及相关参会单!。位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 ,  ?   (八)—。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草案业主单位或申!报单:位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不通?。。过的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不予批准 !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的,议,事制度 —    》 (一)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如《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二)—专家会议参会人数不!作,。具体规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城乡规?划局、审议议—。题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委员?参加专家人员—不得少于9名也可】。根据审议事项需要奇!数递增?参,加会议?人数 《     【(三)?专家会议召》开时间、次数可【。由,主任委?员根据议《题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1次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时间?定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 ,  (四《)会:议程序 《 ?     1.【会议召?开前1?0天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报《请市规?委会:主任委员同》意后至少《提前5天通知参会委!。员并提前2天—将议程及《。与议题?有关的材料》送至各?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   》。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对审议项!目,提出审议意见;对审!议,议题出?现,重大分歧《时应进?行表决;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决定事项》原,则上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  :   5《.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对出!现重大分歧》议题的表决应如【实记录表《决结果? ,。。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意见书《面意见?应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委员的》书面意见一并纳入会!议意见文稿》  —。   ?(六)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与会委员意》见整理成会议意见】或纪要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指》派,的副主?。任委员审定后—签发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  :   (七)经审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审定不通!过的申报单》位需按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后再按规定】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 : 第十三条》 其他议《事工作要求 【     【(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回避制度凡!审,议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 ?    (》。二)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列席会议旁】听、介绍有关审【议项目的背景、【内容:和技术要求并答【疑列席人《员应回避《会,议表:决程序?  —。。   ?(三)会议可邀请】公众:旁听适?宜公开的审》议事项也可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审议过!程 《    (四)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资料会后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归档保存》对会议材料的查【阅、咨询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秘密的会议【资料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