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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议【。事制度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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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或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 (二)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相,关议题?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及相【关单位代表应列席】会议 ?
? : (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时间确定《为,每年3、6、9【、12月的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 (四)市规!划委员会单》位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部门席位—制单位委员第一会】议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并应指派所在】单位相对固定—。。的相关负责人作为】第二会议《人参加会议专—家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不得?授权他人代理—参加会议在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缺席的—专家委?员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且—3年内不获聘任 】
? 《 (五)会议—议,。程
! 1.会议召开前1!0天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主!任委员?同意后?提前3天将会议议程!及拟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送达与会相关委员!;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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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会议召》开的前提需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要求;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进行表决!或提:出审议意见》。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方式由主任委【员确定对一般—审,议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对重【要审议事项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委员在表【决时:必须明确《表态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 》
: 《 5.宣布表决】结果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与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的表决【。结果形成审议意【见文稿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后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也可—由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宣布 —
】。(,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单位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和表】决意见?以密封形式交—由第二会议人在会议!当天提交专家—委员的书面意见【必须以密封形式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在会议表决期】间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拆封和统计 【
(!七,)市规划委》员会会后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审示后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经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后由办?公室印?发给各?委员及相关参会单】位,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 (八)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草案:业主:单位或申报》单位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不通过的》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不:予批准 《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的议事制度
! : (一)—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如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 , (二)专家会】议参会?人数不作具体—规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城乡规划【局、:审议议?题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委员参加】专家人员不得少于9!名也可根《。据审议事项需要奇数!递,增参加会《议人数
! : (三)《专家会议召开—时间、次数可—由主任委员根据议】题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1次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时—间定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四)》会议程序
】 1—.会议召开》前10天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报请市规委【会主任委员同意后】至少提前5天—通知参?。会委:员并提前2天将议】程及与议《。题有关的材料送至】各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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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对审议—项目提出《审议意见;对审议议!题出现重大分歧时】应进行?表决;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决》定,事项原则《上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 :。 :5,.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对出》。现重大分歧议题的】。表决应如实记—录表决结果
!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意见书面意见】应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委员的书面意】见一并纳入》会议:意见:文稿:
《 : (六》)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与会》委员意见《整理成会议意见或纪!要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指派的《副主任委员审定后】签发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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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经审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审定不通!过的申?报单位需按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后再按规定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
第《十三条 其他议事】工作:要求:
— : (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回避制度凡审—议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 , (二—)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列席会议!旁,听、介绍有关审议项!目的背景、内容和技!术要求并答疑列【席人:员,应回:避会议表决程序【
? (【三)会?议可邀请公众旁听】适宜公开的审议事】项,也可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审议过程《
《 (四)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资料】会后: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归《档保存对会》议材料的查阅、咨】。询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秘密的会《议资料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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