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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议【事,制度 【第十一?。条 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议事制度 】。    — (一)会》议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或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     (二)每!次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相关:议题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及相关单位代!表应列席《会议 【   ? (三)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时间?确定为每年3、6、!9、12《月的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四)市?规划委员会单—位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部门席位制单—位委员第一会议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并应指派所】在单位相对》固定的相《关负责人作为第二会!议人参加会议专【家,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原因不得授权他】人,代,理参加会《议,在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缺席的专!家委员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且3年内不获!聘任 ? :    》 (五)会》议议程 — :    1.会【议,召开前10》天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主任委员》同意:后提前3天将会议】议程及拟《。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送达与会!相关委员;》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 , :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会议—。召开的前《提需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要求;【   【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进行表》决或提出审》议,意见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方式?由主任委员确—定对一般审议—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对重【要,审议事项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委员在表决时必须明!确表态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 【    《 5:.,宣布表决《结,果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与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的表决结《果形成审议》意见文稿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后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也可由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宣布 —     (!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单位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和表决】意见以密封形式【交由第二会议人在会!议当天提交专—家委员?的书面意见必须以密!封,形式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在会议!表决期间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拆【。封和统计 —     (七!)市规划委》员会会后《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审?示,后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经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后》由办公?室印发给各》委员及相关参会单】位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   《  (八)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草案业?主单位或申报单位】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不通过—的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的议事制度 —  》   (一)—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如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    【 (二)专》家会议?参会人数不作具体】规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城乡规划局!、审议议题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委员?。参加:。专家人员不得少【于9名也可根据【审议事项《需要奇?数递增参加》会议人数 】     》。(三:)专家会议》召开时间、次数可】由主任委员根据【议题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1—次会议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时间定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一个星期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确定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 — ,  : (:四)会议程序 【。 ,。     1】.会议召开前10】天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审?议事项提出》会议议程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报请市规委会—主任委?员同意?后至少提前5天通】知参会委员并提前】2,天将:议程及与议题有关】的材料送至各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决定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前5?天通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  2.《有关上会议题的材料!由该项目的业—主单位提供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收件回执—;    ! 3.与《会委员履《行,。签到:手续; 【。。   ?  4.与会委员】审议会议材料对审议!项,目,提出审议意见—;对审议《议题出现《。。重大分歧时应进行】表决;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决定事项—原则上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    5.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对出现重大分】歧议题的表决应【如实记录表决—结果 【  :  (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议意:见,书面意见应在会议】前一:天送达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委员—的书面意见一并纳入!会议意?见文:。。稿 : 《。    (六)【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与会委《员意见整《理成会议意》见或纪要报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指派!的副主任委》员审:定后签发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项目?。的业主单《。位    ! (七)经审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按法定程序报】批经审定不通—过的申?报单位?需按: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后再按规定】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 — 第十三条 【其他议事《工作要求 !    (》一)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回】避制度凡《审议项目与委员【本人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关委员应—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也可由会》议召集人提请其【回避 》  ?   ?(二)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列席—会议旁听、介绍有关!审议项目的》背景、内《容和技术《要求并答疑列席人员!应回避?会,议表决程序 【   》  (三)会—议可邀请公》众旁听适《宜,公开的审议事项也可!。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审议《。过程     !(四)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资料【会,后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归档保存对会】议材料?的查阅?、咨询?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涉及秘密的会议】资料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