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构成和职】责
第—四条 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领导【。委员、单位》委,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组成委—员,总,数应不少于3—1,人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二分之一】
— (一)—领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分别由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和1名主【任委员指《定,的市政府领导担任】;,设委员3名分别【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1名主任委员指!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
《。 : ?(二)单位委—员,包括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建设》、国土、《城市综合管理、发】改、财政、经信、】环,保、交通、公—路、水务、》文化:、旅游、林业、农业!、监察、法制、人防!、消防、供电、【交警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会议人)单位!。委员实行部门—席位制
【 《 (三)专》家委员由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 ? (四)《。公众代表《公众代?表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组成
第【五条 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
【第六条 《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兼任设副主任—2名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
!。 办公室《。作为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履—行以下职责
【
(一!)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各项章程》、规:定,和操作?规程等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 (二)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纪【要,的起草、以》及会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
?。 ? : (三?)负责?聘任、?增补、取消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 (四】)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的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 , : (五)》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对外的业务联系工】作
》 《 (六)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和1:名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市内外规划、交【。通,、建筑、地理、生】。。。态、园林、水利【、环境?、艺术?、文化?、旅:游、经济、消防、商!业物流?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建立专《家库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聘任实行动态!管理
《
第八条 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成员会议和【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 全体成》。员会:议为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的最高形【式受:市政府委托就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主要职责【为 :
: : (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各县(市)》的县城总体规划市】级和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二)审议梅州市】。域、市区(本—文所称市区、城市】。无特殊说明》均指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及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级行政《区的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专》项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方案
》
: (三【)审议市域和—城市特别重大—建设项?目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选址、】选线意见具体包括 !
《 : 1?.市域高速公路、铁!路(:高,铁)选线及铁路【(高铁)站场选址;!
? , 》2.城市220k】v及以上《变电站选址、—架空高压走廊选线】;
! 3.城市饮用水】源的确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 4.城市5【。。万m3?。/d规?。模,以上制水厂》、污水处理厂选【。。址,;,
? 》 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确定、—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选址;
】
: ? :6.城市燃气—门站、储备库选【址,;
】 7.城市—殡仪馆选址》;
《 ?。 8《.城市快速路、【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上的道路【为主干道)选线【、改线及道路断【面;
【 《9.城市跨》越梅江的桥梁、城】市主:干道的立交》选址及道《路断面;《
《 , 10—.,其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需提交审议的项【目
【 (四)—审议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内部及相!邻地区对景观与【生态保?护,有,重大影响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
】 (五)审议!城,市重点地《区或较大规模(0】.5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城市设计】、用地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一江两!岸等城市重点—地段:建筑工?程、建筑层数—。16层及以上或建】筑规模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和其他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建(构)》筑,物、市?级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园、—。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广场等设计方案 】
— (六)审议市】级城:。乡规划年度编制计划!。。。。
【 (七)》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的修改
】 : ? (八)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和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的应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会议】根据市规划委员会】的授权对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等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提出专【业技术审查意见下列!事项经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无需—再报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 (一)【审,议市区及梅州—市政府确定的—特定地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方案核】定城:市重点地段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用地规?。划条件
】 : (二)审议市域!和城市?重要建设项目或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规划选址、选线意!见具体包括
! 《 1.?。汽车客?运站场?、公交站《场选:。址,;,
【 :2.城市110k】v及以?上变电站选》址、架空《高,压走廊选线; 【
3!.城市5万m3【/d规模以下制水厂!、,污水处理《厂选址; 》
》 : 4:.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40米的道路为】次干道)《选线、?改线及道路断面 】
《 (三—)审议城市一般【地区或较小规模【(0.5平》方公里以下)的城市!设计:、用地面积在1.0!3.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沿40米及以【上道路城市重点地段!建筑工程、建筑层】数10?层(高度30米)及!以上16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建筑规—模,。1.5?3.0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用地面】。积1:.02.《0万:平方米?的公园、用地面【积0.5《1.0万《平方米的《广场等设计方案【
】 (四)审议—旧城改造项目—规划
】 (五)审【议城乡规划方面【制,定的地?方性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及!其调整方案
】 ? (六?)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