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委员的》聘,。。任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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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市政府聘—任
— 《市规划委员会—领导委员和单位委员!实行:。。席位制单位委员【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 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聘?任资格为
【 (一)!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 (【二,),。关心梅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
— (三)熟悉梅州市!情况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
! (四)承认【和遵守本委员会【章程:及其实施办法和细则!。保证能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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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专家委】员的推选程序
! , (一)】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自愿、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报人民政府审查】
!(二:)经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向专家!颁发聘?。任,荣誉:证,书并向受聘专—家所在单位通—。报聘任该专家的理由!和,意义在市《主要新闻《。媒体或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专》家委:员名单
》
(三!)专家委《员在聘任期间因健康!、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而出现空缺!应在3个《月内进行增补
】
《。 (四)专【家委员的任期与政府!任期相同
第十!七条:。 ,委员的?责,任
】 (一)委—。员代表公《共利益应认》真、公平、》诚实地开展工作
!
(】二)委员《。应特:别关注规划决策【与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之间的相互【关系;关注人居环境!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遗产
— 》(三)委员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应尽:。可能充?分,、清楚和《准确委员发表—的规划?。建议和意见》应,当客观、可》靠、公正 》
】。(四:)委员不得》发表任何《误导性声明不—得试图以不恰当【方式影响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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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员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规,划建议的钱财及【。物品
《
》 (六《)委员必须》对自身的行为负【责不得授权其他人】。士代理其职责
】
第十八条 委【。员,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本《章程的?规定影响公》众和社会利益的【或者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严重影》响规划委员会—。。声誉:的,取消委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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