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九条! [防火规划]【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省森林—防,火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基础》设,施建设]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设置森林!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和瞭望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在重要地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域修筑!防火道路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全省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应当】包括森?林火灾扑救职责分】工、森林《火情报告《、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人员《疏散撤离、扑救队】伍、火灾现场看【守、灾后处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 第十?二条 [《防,火联防机制] 【 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毗邻】行政区域情况和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成立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制度建立联防联】控、:。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扑火的联防工【作机制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联防组》织,。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成立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乡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参加:; :     其】他,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确!定,    【 省际?间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的协议—执,行 : 第】。十三条 [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责任—] : 铁路、《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本】经营管?理区的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好铁】路、:。公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隐【患排除?和巡:护,工作 《     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和电信塔站》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危】险可燃物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和防】火安全检查》     在!林区设立的车辆加油!站、加汽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垃圾处理—场、设在山边林缘的!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备《制订扑火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     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革命】纪念:地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旅游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 第?十四:条,。 [扑救《队,伍建设] 县、】乡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有林场、国有林业采!育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经营:。面,积,1万亩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灭火装备》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 《第,十,五条:。 [护林员》配备]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基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护林!员 》 ,   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村(居【),民委员会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护】。林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考】核 《     商品林由!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聘护林员》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 护林?员应:。当统一配戴标志履】。行巡护森林制止野外!。违章:用火:通报森林火险等级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以及:森林防火宣》传等职责 》 《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 本?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度的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 , 第十七条【 [用火许可和管】理] 进行野外农!业生产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或者工程《建,设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军事实弹演习!等活动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在林?内、林缘《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垃圾、烧》蜂,蚁窝、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电击—狩,猎等其他野外用火】 《 《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和?许可决定《], 申?请进行野外农业【生产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或者工程建设【用火的应《。当填写野外用火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用火证明等材】料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第【十,。九条 [《许可:备案:。和用火防《。范措施] 批【准,野外:用,火的机关应当将野】外用:火许:可情况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通,知,用火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 —。     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应当》。在4级森林》火,险等级以《下进:行并: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 ?。    (一)确】定看护人员预—备应急扑火》。力量; 》     (二)!开设1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 !     —(,三):用火后应当清—理现场、熄灭余【火;   】  (四《)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 第二十条】 [高森林火险期禁!火令:和防火措施] 】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   在高森—林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林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巡山护【林严:格查:禁野:外用火做好扑火应急!准备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 —第二十一条 [禁】火区管理]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以及革命】纪念地等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常年禁火区实行用】火管制 【    禁火区应】当设:。定,明确的标《志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 第二【十二条 [对—无行为能《力人监管] 在【森林防火期内—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人—员加强?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用火 》 《。 第二十三条 】。[火险预《警,预报] 在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会,商机制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无【偿播发?或者刊登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