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
第九条 [防!火规划]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省森林防—火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基础设施建设—]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设置】森林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和瞭【望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在重要地《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域修—筑防火道《路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 !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全:省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 :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 ,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应,当包:。括森林火灾扑—救职:。责分工?、森林火《情报告?、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人,员疏散撤离、扑救队!伍、火灾现场看守】、,灾后处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 [防—火联:防机制?] 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毗邻行政区!域情况和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成立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制度《。建立联防《联控、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扑《火的联防工》作机制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联防组织!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成立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乡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参加;
! 其【他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确定
【 , 省际—间,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的协议执】行,
— :第十三?条 [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责任] 铁路】、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本经营管理区的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好铁路、公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隐患排除和巡护!工作
【 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和电信《塔站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危】险可燃物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和》防,火安全检《查
!在林区?设立的车辆加油【站、加汽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垃圾处理场、设在!山边林?缘的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备制订扑火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 : 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革命纪念地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旅?游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
? 第十四条— [扑救队伍建【设] 县、—乡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有林场、—国有林业采育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经营面积1万—。亩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灭,火装备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
第十!五条 [《护林员?配备]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基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护林员
】
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村(居?)民委员会》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护林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考核】
《 商品林【由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聘护林员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护林员应当—统一配戴标志履【行,巡护森林制》止野外违章》用火通报森林火险】。等级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以】及,森林防火宣》。传等职责
—
《 ,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 本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度《的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
《 第十七条 [用火!许可和管理]— 进行野外—农业生产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或】。者工:程建设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 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军事实弹演!习等活动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禁止在林】内、林缘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垃—圾、烧蜂蚁窝、【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电击狩猎《等其他野《外用火?
】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和许可决定]】。 :申请进行《野外农业生产—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或者工程建】。设用火的应》当填写野外用—火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用火?证明等材料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第十《九,条 [许可备案【和,用火防范措施]【 , 批准野外用火的】机关应当将野外用火!许可:情况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通知:用火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
【 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应?。当在:4级森林火险—等,级以下进行》并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 (一)确】定看护人员》。预,备应急扑火》力量;
》 , (二)】。开设1?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
:
【(三)用火》后应当清《理现场、熄灭—余火;
!。 , (四)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
第二十条】 [高森林》火,险,期禁火令和》防火措施] — 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在高森林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林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巡,山护林?严格查禁野外—用火做好扑火应急准!备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
第二十】一条 [禁火区管理!]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以及?革命纪念地等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常》年禁火区实行用火】管制
《 《 禁火区》应当设?定,明确的标志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
第二十二条】 [对无行为能力人!监,管] 在《森林防火《期内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人员:加强: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用火
》
第】二十:三条 [火险—预警:预报] 在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会?商机制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无偿播《。发或者刊登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