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JGJ/T187-2019 建标库

6.3  桩基计算

6.3.1  考虑塔机倾覆力矩作用方向的可变性,故倾覆力矩和水平荷载应按承台的对角线作用(最危险方向)布置,计算出角桩的受压和受拔荷载最大值;非角桩可采用与角桩相同的截面配筋,以方便施工。当采用十字形承台时,采用简化计算,即倾覆力矩和水平荷载仅由其中一条形承台下的基桩承载,竖向荷载仍由全部基桩承受。

6.3.2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规定和塔机的使用特点以及建筑工程资料,塔机基础的桩型一般与工程桩相同,承台下的基桩常采用均匀对称式布置。塔机的倾覆力矩沿矩形或方形承台对角线方向或十字形承台中任一条形基础作用时,角桩的桩顶竖向力最大。为了简化计算,假定非角桩仅参与承受竖向荷载。当承台下布置4根或5根桩时(图6.4.5-1),公式(6.3.2-2)、式(6.3.2-3)属精确计算式。

6.3.4  塔机基础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地质条件和桩型相同工程桩的静载试桩资料确定;考虑塔机基础的基桩使用特点,即基桩长度不同于工程桩,故作出本条经验参数法的规定。当采用敞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时,应计及桩端土塞效应系数λp,此时桩底端横截面面积取空心桩桩端净面积与空心桩敞口面积乘以λp之和。当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hb与桩外径d之比小于5时,λp=0.16hb/d;当桩端进入持力层深hb与桩外径d之比不小于5时,λp=0.8。

6.3.5  本条规定取自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8条的规定。

6.3.6  考虑塔机基础的基桩使用时间较短,可按允许出现裂缝的三级裂缝控制等级计算,见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8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