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JGJ/T187-2019 建标库

6.2  构造要求

6.2.1  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4.1.2条的规定,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修订为不应小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强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T197的规定。

6.2.2  当塔机基桩属抗拔桩或端承桩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条规定,应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考虑塔机基础使用的特点,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略有提高。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配筋构造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取用。

6.2.3  考虑塔机基础使用的特点,承台下的基桩宜按x、y轴双向均匀对称式布置,且不宜少于4根,以满足塔机任意方向抗倾覆力矩的作用。考虑一般塔机基础节的锚固螺栓长度,承台截面的最小高度调整为1200mm。基桩外边缘至承台边缘距离的规定比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略有提高。目前国内塔机基础也有采用大直径的单桩承台,其水平承载力和位移经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要求。

6.2.4  考虑塔机基础承台的特殊性,适用的承台形式主要为矩形板式和十字形梁式,当板式承台下布置4根~5根桩时,宜沿对角线设置桩顶暗梁,且塔机基础节的立柱位于暗梁上。

6.2.6  考虑塔机基桩现场实际应用情况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规定,修订版对桩芯混凝土长度和锚筋均作了增强,桩芯混凝土宜掺入微膨胀剂且应振捣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