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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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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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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镇建设】用地:是指参与建设用【地平衡和指标计算】的,用地即镇用地分【类表4.1.3中】前八大类用地—之和第九大》类“水域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的范【围不参与建设用地的!平衡和?指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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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为了节【约用地、合》理用:地、节约投资—、优化环境对规划】建设用地制订了严格!的,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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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分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比例》和建:设用地选择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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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规定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的人】口,数量以规划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为准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与用地统计范】围一:致镇:区规划?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包括户籍和寄【住两种人口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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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说明镇区的】通勤人口和流—动人口虽然对—建设用地规》模和构成有》影响但?同常住人《口相:比对建设用地的影】响仍然是局》部的、暂时》的为简化计算—起见对于这部分【流动性强、变化幅度!大的人数要根据实】际情况除对某些【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基础设》施用地?予以:考虑外可在》确定规划建设—用,地的指?标,级别的幅度中适当】提高取值或》调整用地比》例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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