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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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本标准【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按,照,Ⅰ、Ⅱ、Ⅵ、—Ⅶ气:候区以及《Ⅲ、Ⅳ、Ⅴ气—候区:分,为两类分《别控制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水平主要与!人均住?。。房水平及住》宅建筑?面积密度有关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中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0m2/》。人的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关于住宅建筑密度】、,住宅用地《比例:的相关规定推—导归纳Ⅰ、Ⅱ、【Ⅵ、Ⅶ气候》区的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最低!值为(30.0【~40.0)—。m,。2/人?Ⅲ,、Ⅳ、Ⅴ气》候区的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最】低值为(25.0】~38.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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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由于“居《住用地”(R—)不包括中小学【。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中人均教】育用:地(1.《0~2.4)m2】/人的要求》本标准综合确定Ⅰ】、Ⅱ、?。Ⅵ、Ⅶ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为(28.0~】38.0)m2/】人Ⅲ、Ⅳ《、Ⅴ气候区的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为(23.0~【。36.0)m2/人!
4【.3.?2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本标》准基于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关于—原标准“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人!均指标的相关规定】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关于人均教!育用地指《标,的规定?综合确定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5.【5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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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的】人均指标由》“城市道《路用地” (S【1,)、“?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2)、“】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场站用地”(S【4)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5《部分:人,均指标组《成本标准根》据,近年采?国,内52个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资料的分【析研究参《考相关交通规范综合!确定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2.0m2/!人具体细分指标为】人均城市道》路用地面积最—低按10m2/人控!。。制人均交通枢纽用】地最:低,。按0.2m2/人】控制人均交》通场站用地最—低按1.8m2/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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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镇)由于公共【交通比例较高高【等级:道路比?例,相对较高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指标低限应在此基!础上酌?情提高?
4.】3.4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园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最低值在》(,6,.0~8.》0)m?。2/:人之:间200《7年制定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提出人均公共绿】地1:2m2/人应该是今!后城市(《镇)努?力要达到的一个目标!本标准确定以1【0m2/《人作为?。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控》制的低限为了维护】好城:市(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并提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控制:的低限为8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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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条文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的单项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提出低限标准的【规,。。定是为了使》得每个居民所必需】的基本居住、公共】服务、交通、绿化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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