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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名】词解释
【1. 城市规—。划区
?
韶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
2. !城,区
》 韶关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一心五组【团”“一心”—指由小岛《和西联组合》构,成含:。绿心的城市》主城区“五》组团”指的是曲江、!韶大:、白土?、龙归、茨姑塘五】个组团?
3. 近—期建设规划
】 :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3~5年《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
4.】 旧区
【。 指城市规划区一!。定范围内被旧城改造!管理部门核准的【用地:范,围
5. 新区
!
《 指城市《规划区一《定范围内新建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
!
6. 道路红线
!
也称道】路,规,划,。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
7:. :建筑控?制线
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
8. —建筑红线《退,。让
》 指退让用—地,红线、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蓝线等
9.! 容:积率
《 也》。称建:筑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10. 建筑密!度
《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1!1,. 绿地《率
《 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12.— 低层居住》建筑
指!层,数为:1层至?。3层的住宅建筑
!13. 多层居住】建筑
】指层数为4层至6层!。的住宅?建筑
14. 】中高层?居住宅建《筑
》 :指层数为7层至9】层,的住宅?建筑
15.【。 高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建筑《
16.》 低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17. 多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18.》。。 高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19. 《裙房
》。 ,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2【0. 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1!. 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2.? 商业?建筑
—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23. 【公寓式办公建筑
!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24.! 酒店式公寓
】 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25.》 商住综合建筑【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2—6. 商办综合【建筑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