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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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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规!划区
韶!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
2.—。 城区
】 韶关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一【心五组团《”“一?。心,”,指由小岛和西联组合!构成含绿心》的城市主《城区“五组》团”指的是曲江、】韶大、白土、龙归、!茨姑塘五《个组团
《
3. 近》期建设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3~!5年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
4. —旧,区
指城!。市规划区一定—范围内被旧城改造管!理部:门核准的用地范【围
5. 新区】
—指城市规划》区,一,定范围内新建—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
!。。6. 道路红—线,
》。 也:称道路规划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7.》 建筑?控制线
!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
?8. 建筑》红线退让
【 : 指退让用》地,红线、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规划绿【。线、河道规划—蓝线等
9. 】容积:率
— 也称建筑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10】. 建?筑密度
》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11】. 绿地率
】 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1,。2. 低层居—住建:筑,。
指层】数,为1层至3》层的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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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多—层居住建筑
—
指—层数:为4层至6层—的住宅?建筑
《14.? 中高层《。居住宅建筑
【 《指层数为7》层至9层的住宅建筑!
:15. 高层—居住建筑
】 , 指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建【。筑
1《6. 低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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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多层【非居住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18. 高!层非居住《。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19:. 裙房
】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20【. 地下室
—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1. 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2.: 商业建筑
—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2—3. 公寓式办公建!筑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2》4. ?酒店式公《寓,
,
《 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25.】 商住综合建—筑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26.? 商办综合建筑
!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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