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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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3、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不大于【”、“不少于”、“!不小于”包括本【数;:所称的“大于”、】。“,小于”、“以外【”、“?多于”、“少于”】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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