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
【 一《、道路
— 1、》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等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
【 2、 城市快速路!是联系城市各组【。团间:的交通性干道交通】组织:宜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进:入快速路的道—路出入口的数量应加!以限制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公里;快《速路上的机动车【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快速路与高速公路】和主干?道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 3、城市主—干道是联系城—市各主要功能区的交!通性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交叉口之间!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带宜】连续主干道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
: , 4、城市—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兼有集散干》线交通和服务—地区交通功能;【次,。干道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车—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
5、】。支路为次干道与街】坊路的连接》线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作用以服务功】能为主大型公共建】筑和有大量车辆出】入的单?位需: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应,在用地周边次干【。道及支?路上:安排
》。 6、》。。各级道路的规划指标!宜,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道路网规【划指标
》
! 道路类别
! ?道路网?密度(km/km】2)
【 道路红线宽【度(m?)
】
快!速,路
】1.:2
?。 >60
!
! : 主干道
! 2?.73
》 ≥》30≤60
【
【
次干【道
4!.35
】 ≥2?0<30
!
《
支【路
】 ,
≥】12<?20
【
7】、道路网的通行【能力应与用地性质】及土:地开发的容》积率相协调容积率】较高及商业集—中,的地区?、,高强度开发的居住】用地、大型交—通,、公共设施等应进】行交通影《响专项研究
!。 《8、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
【 ?。9、:。规,划4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双—向均应设置展宽段】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 10】、平面交叉口需【设置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5!米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出《口道:展宽段长度为30】。~60米《经展宽的《交叉口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岛
】 : 11、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
《 1《2、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
! 1?3、: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
:
: 14【、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为保证行人交通的安!。。全人:行横道宜利用分【隔带设置行人安全岛!
,
1】5、行人《横过快速《路、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 16】、城市道路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 , ?。 17、铁路和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 18、】商,业集中区《等人流量高的—。路段可考虑设置步】行街(?区)步行街(区)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送货车、清【扫车及?。救护:通道的使《用,。
1!9、在城《市道路上为》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设置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时】天,桥,的宽度?。宜为:3.54.5米天桥!的净高不得小—于4.?5米人?行地下通《道净空不得小于2.!5米天桥上及其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以及其他与》人行交通无关的设施!
】20:、新建、改建、扩建!有较大?客,运车流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专用的小》型客车候客车道【每个候客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每—条车道长度不宜小于!30米
】 二《、城市桥梁
】 1—、在北江、浈—江、武江等主河道】上规划、建设桥梁必!须,按,经批准的《该桥梁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及其控制规定!进行规划控制
【
? 2、对现】有的:桥梁应按规定的安全!管理区?域予以保护在其【陆,域安全区《域内除该桥》养护必需的设施外】不得新建其他建【(构)筑物 —
!3、桥?位应避开泥石—流,区当无法《避开时宜《建,大垮桥跨过泥石【流区在没有》条件建大跨桥时应避!开沉:积区可在流通区跨越!桥位:不宜布置在河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变化及平【面上的急弯处以免】引起泥石《流的阻塞沉积
】 : , 4、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煤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如条件许】。可允许?在桥:上敷设电讯电缆【、热力管、自来水】管、电?。压不高?于l0kV配电电缆!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5、城—市小桥断面》形式及总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大、中【。桥断面?形式中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分隔带宽【度可适当《减窄但应大于或【等于1米在北江、】。武江和浈《江,等主干河道修建【桥梁时必《须在桥头四周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桥头公共》绿地
《
第二】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
【 《 一、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级的轨?。道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
】二、应严格控制【轨道交通《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根据规划的线路走】向宜按?30米宽《度预留轨道交通走】廊用地(不包括建】筑退让距离)局部场!站用地可结合—具,体用地?情况适当加宽
【。。
【三、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则:上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地方》应,与人行过《。街通道相结合;【邻近有待建的建【筑物应与建筑物结】合;对?。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应尽可能结合】成,整,体,。或协:调一致
! 四、风》。亭的建?设应:符合如?下要求
! :1、风亭宜与邻近建!筑物:结合或合建》;
】 2、在绿地—、广场上建》风亭最高《点,原则上不超过1【.,2米;无法》保,证时其?建筑方案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 《 , 3、?原则上风《亭,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4 、不应妨【碍公共通《道,或行人出入口—;不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的要求
表5【-2 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
【
? 名 称—
》 通风口》。。距建筑?物
进!风口:距窗口
】 出风口距窗口】
【
【 距 离(m)
!。
10
! 5
【 , , 10
】
,
第《三十条 其他】交通工程
【 》 一:、公交场《站
? 《 :1、公交场站包【括公交?。首末:站、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和综合车》场,等
? 2、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同侧停靠站的间】距宜为500米【至,80:0米市区港湾式停靠!站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25米宽度不】宜小于3.5米
】
3】。、枢纽站及首末【站应设于道》。路以外枢《纽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 4》、首末站《宜设:置在人口《较集中的居》住区及商业区等靠】近,客流集散点的—地方:但其用地不宜—布置在道路平—面交叉口《附,近
《 5、【城乡规划《部门宜在枢纽—。站附近安排》自行车?停车处
【 6、—首末站在建》站时必须保证在站内!按最大铰接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城乡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
—
? 7、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宜符合?表5:-,3的规定《
表5-3 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 【
》
【场站类型
! 规划面》积标:准(m2/标准车)!
】
首末!站(:枢纽站)
—
》80~?120
【
》
综【合车场及调度中心 !
》 70~11—0
?
,
》
修】理厂:
《 , 30 》。
?
?
】合计: ,
,
1—80~26》0
—
】8、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路》抛制服务时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应在道》路上设出租汽车停】车道
》 : , 二、停车场【(库)
》 《 1?、新建建筑必须【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置相》应的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扩建、改建建【筑其扩?、改建部《分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
表《5-4 停车【泊,位配建?指标: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小型汽车)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
—
— 新区
! 旧区 《
】
: 住宅
! , : 每:户建筑面积<90】㎡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0.5【~0:.8
》 ?0.3~0.5
! ≥2
【
—
? 每户—建筑面积90-14!4㎡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 , 0.?8~1.0
】 0.》5~0.8
【 ≥2—
》
— 每《户建:筑面:。积144㎡》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1~《1.5
— ≥《1
《。
? :
《 :经济适用房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0】.3
— ≥2《
【
— 旅:。馆
— 星级宾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2
》。
》
一般旅!。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3,
?
【 饭店—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2
≥2!。
!
办公楼 !
《 行政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2.0—
? ≥4
【
【
》其它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1.5
】 ≥2》
》
》。。 商店
】
《。 ,大型商业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7?。
】
超市】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6
】≥1:0
】。
【农,贸市场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10
】
— 专业市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6
【 ≥7
【
】。 体育馆
! : ≥30》0,0座
!车位/百座
【。
: ≥3
】 , :≥30
—。
《
:
<300!0座 ?
? 车位/百座 !。
? ≥2》.5:
? ≥20—
【
?。 体》育,场
【 ≥2000—。0座
— 车位/百【座
】≥3
》 : ≥25
》
,
》
《 <200【00座?
? 车位—/百座? ,
≥【2.:5
— ≥2?0
】
【公园、休闲广—场
《。 : 车位/》10:00m2《占地面积
! 0.5~—1.5
— ≥《5
》
》
《 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文化宫等文化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1.0
! ≥5
!
! 影剧?院,
:
? 市级 》
? 车位/百【座 :
≥8
!
: ≥20
】 :
【 ?一般
— 车位》/百座
】。 ≥4
】 ≥30
】。
! 展览《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7
】 ≥5
【。
:
》
医院】
:
综合【性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0.5
》。 ≥4
!
! 独立门诊—。。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 ≥4
】
【 教育 —
大专院!校,
》 车位/百师生】
≥3!.,0
《 ≥《60
】
— 中学
! 车位/百师【生,
【≥0.6《
≥80!
!
》小学:。。
? 车位/百】。。师生:
— ≥0.《5
《 ≥20
】
—
: :。 幼?儿园 ?
车位/!百师生
— , :。 ≥0.5
—。
? ≥5
【
:
注1!、大:型项目、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还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 — 2、?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
《 ! 3、表中所列配建!。指标均为建筑物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1+5?”,。组团:按此规?。定执行“1+5”以!外参照?执行:
《 ? 4、【其它:未列建筑《类型可参照》本表执行
【 】 5、摩托》车位可按自行—车位进行相》应折算?
— 2、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室外停车】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车,位数的10%—。核定标准《。车位数为按总建【筑面积换算成的最小!标准车位数
】 3、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地块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设置!统一出入口》。;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干道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应大于80米
!
: 4、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以,。路外:。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宜小型化】。就,近并分散设置;应】尽量靠近相关的主体!建筑或设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区!如行政中心、商业区!、车站、码头等【应设:置,公共停车场》。(库)?场(库)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300?米
5】、路内公共停车场是!路外停车设施的补充!次干:道以上级别》的道路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得影响路《外,停车设施的》有效利用
! 6、物《流园:。区、仓?储区:。、工业?区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应设!置货运公共停车场】。货物装卸停》车设施应设》于道路以外
—
三、加】油站:
? 1、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城市道?路同方向加油站的】间距应根《据需求量确定一【般不小于1.—8公里
《
2—、城市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5的》规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平方米
【表5-5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
】 ,
《 昼《夜加油?的车次数(次)【
? 《300
【 50《0
【800?
—1000
】
?。
《 用地面积【(hm2《)
》 0.12
】
》0.18
【 : 0.25》
0.3!。0
【
注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已】包含隔?离带面积
【 3、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 4、城市》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在次干道!上,。并应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不宜设】在道:路交叉?口附:近离交叉路口不宜小!于10?0米并应对加油【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和交【通组织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 , 5、加】油站应有站房—和自:动,计,量油泵供管理人员】值班:休息和给车》辆加油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m2【加油站的《构造材料必》须采用以铁物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可靠防火材【料加油站的》自动计量《油泵上方《应有:罩棚棚?的,下,沿距:地面:净高应不小于—3,.3m
】。。
第三十一条】 ?给水工程
! : ,一、在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或扩建有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修建市政公用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源保:护的:规定切实保》护武江干流》、南水水库、沐溪水!库、小?坑水库、松山水【库、地下水等饮【用水水源
》
二、!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水!资源之间应》保持平衡对与其【它城市?或地区共《享的水源应》进行区域《或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三】、城市统一供给的或!自备水?源供给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
《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该《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 五、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
】 六、严《禁开采地下水逐【步取:消,用水量?小的自备用》水,。水源实行统一供【水,
《 : 七、配水管网】应设置成环状—。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
— ,八,。、在管网的建设中】应该保证质量降低】漏损:。量减少浪费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药耗、能耗】节,约造水?成本:
,
九】、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最高日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宜》按表5-6规定执行!水,厂厂区?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地带
!表5-6 水【。。厂规划用《地指标?
—
建【。设规:模(万m3/d【)
》 地表水水厂用!地(m2·d/m3!。)
?
:
?
】5-1?0
0】.7:-0.?5
》
【 1《0-30《
,。
, 0.5-0!.3
【。
— : 30?-50
!0.3?-0.?1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 2.—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
【 《 十、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5-:7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
【 十一、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见表5-7》
:表5-7 》。 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
建!设,规模(?万m3/《d)
【 地表《水水厂?用地(m2·d【/m3)
【
【
5-10!
? 0.25-】。0.20《
—
《 10-3】0
? 0》.2-0.10【
—
?
: 30-5【。。0,
0【。.10-0.03】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
—
第三十二【条 ? ,。排水工程
— 一、】韶关市?新,建城区城《市排水应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的建成区【应,进,行合流截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逐步改《造成分流制》。
【 二、?禁止进行改变原自然!水,系的雨?水工程建设
! 三、—禁止封盖河道—如确有进行局部小】范围封盖时必须进行!。论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 四、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对污水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对于】交接:断面水质《要求高的河流—。应预:留,污水深度处理用【地
】 五、污水—处理厂应因地制宜】、合:。理选址其位置应靠近!河道或?水域同时《应设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地—带污水处理厂用【地,应当以不占或—少占:农田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为,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50米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当》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的同】时,设置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
【 六》、工业废水接人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 七、】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 八、鼓励!选择先进的、—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效:率,高的污?。水,处理工艺
】 《九、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宜根据规划期建【设规:模和:处理:级别按照表5—。-8的规《定确定?
表5-》8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m?2d/?m3:)
】
《 建设?规模
《
污水流量!(L/s)
】 ,
:
《
2—0万以上《
? 10~【20万
》
》5~10万》
《 2《~5万
】。 1~2》万
】
!
? ? 用地规模 !
—一,级污水处《理指标?
【
0!.3~0.5
【
0.4】~0.6
!。 0.5~》0.:8
》 :0.6~1》.0
0!.6~1.4
【
— ,
—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一)
【
! 0.5~】0.8
《
0.6~!0.9
》 ? 0.8~1.【2
1.!0~1.《5
1.!。0~2.0
!
,。
【。 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二)》
—
!0.6~1》.0
》 0.8~1.!2,
1.】0~2.5》
《 2.5》~,4.:0
:
4.【0~6?.0
!
,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计算
?
《 ,。 》 2.本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 3.处理】级别以工艺》。流程划分
【 , 《 一级处】理工:艺,。流程大体力泵房、】沉,砂、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 ? 》 :二级处理(一)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 : ?。 ? 二?级处理(《二)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消毒及—污泥提升、浓缩【、消化、脱水—及沼气利用等—
? — 4.本用地指!标,不包括?进厂污水浓度较高】及深度处理的用地】。需要时可视情况增加!
》。 十、排—水泵站的设置应【结合周围《环境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设施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间—距排水泵《站占地面积》宜按表?5-9和5-10】进行估算
—表5-9 雨【水(合流)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 流量(m3/s)!
《 : 用地指《标(m2《)
《
】 1》~5
【 55《0~2000—
《。
:
《
》5~1?0
【 2000~—35:00
】
【。 :10:~20?
【3500~5—600
】
:
— 20~》50
】 5:。600~《100?00
—
:
?注合流泵站可—参考:雨,水泵:站指标
表5-】。10 ?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
,
建设规】模(万m3/d【) :
?。 :。 用地指标(—m,2)
【
》
1~【5,
— 550~10【00:
!
: 5~1【0
》 ?1000~》1500 》
》
】 10?~,20
!1,500~《2000 》
【
20!~50 《
200!0~270》0
】。
?
《 ,50~100 【
《 270》0~470》0
《
— 第三《十三条 》 电力工《程
:。
【 :一、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 二、城—市电:厂应以?大型、清洁、高效】及环保电厂为主电厂!选址:应满足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 三、城—市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乡—规划统筹安排 【
? : 》四、规划新建—的电源?。变电:所不得布置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除此之!外应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协议
《 , 《 五、 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 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千:伏出线
! ? 六、?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与居住小区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 七、变电站用!地规模宜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变电站主【变及用地规模
!
?
》。
变】。电站电压等》级
】 标准主变装机】
》 (】M,v·A)
】 》户内GI《S占地面积(m【2)
【 《户外G?IS占地《面,积(m2)》
— 户外式占地面!积(m2)
! ,。 ,
》
?
— 110K》V
】 3×《。。503×63 【
? 300】0,~,4000
!。 4》000~5000】
》 》。
《
【
】 220 】KV:
!3×1804—×24?0
— 50—0,0~8000—。
? : 《8000~150】00 ?
: 《 25《000~《35000
! ?
》 ,
? , 5》0,。0 ? KV
—
3×!10004×1【000
】 》
【 :
1!00000~12】5000
—
? ,
:
: ,
【 八、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尽—量减少跨越建筑【。。物
— 《 九、500千伏】。。线路:必须预留架》空走廊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应预》留架空走《。廊
》 》。 十、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地,下电缆?城区范围《内110千伏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
》 《 , ,。十一:、 在已有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工程架空电力线的!边导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最大弧垂、最大风!偏时,10千伏【和弱电流线为1.5!米,110千伏线—为4米22》0千伏线为5—米在一般情况下电力!线中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可酌情按1!0千伏线不少于3.!5,米110千伏线不少!于1:2米2?20千伏线不少【于1:8米控制500千】伏线不少《于3:0米控?。。。制
! 十二、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和对架空裸】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新】建35千伏以—上电力线路》需,采用地下电缆
】 十!三、城区范围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不小于按表》5-12的规定【
《表5-12 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
!
线】路电压等级》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 50?0kv?(单杆?多回)?。
《 75
!
》
【。 ? ?500kv(单杆单!回)
】 60
】
【
【 220kv】
? :。 4《0
】
《 ,。
【 110k》v
—。 , 25
【
—。
】 ,
?。 第三十四条 !通讯工程
— — 一、通信管道包!括电:信业:。务、数据《通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交通监【控、通信专网及各种!。运营网络等多—种信息传输》通道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同期规划
】 》 二、局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布局!并在各层次规—划中逐步《落实局址应设置在靠!近用户中心、—便于管线布置的道】路附近局址》选址应符合环境【安全、服务方便、】技术合理及经济实用!原则与110—千伏及?以上级别的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1,、电信目标局—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枢纽局局!址用地宜为》40:00~5000平方!米
《 2、!移动通信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移动基站!所需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
? 《 3、宽【。带,。(IP)局址—一般与?机房统一设置建【筑面积宜为1000!~,2000平》方米宽带(I—P)网光节点建筑面!积宜为2《0~30平》方米光交接点宜为】。40~50平—方米:
【 ?4、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宜结合居!。住配套设施设置不】宜单独占地站址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3的—规定
?
表5-13 ! 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建!筑面积
! ,
》 站【。址类型
》
【建筑:面积(m2)
】
!
?
—。 分:中,心
! 80~1》50
【
】
管理!。。站
— , 20~30
!
】
》 片区机!房 :
【 10~2》。0
—
《
第—三十五条 【燃气工程《
! ,一,、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供气方式》宜采取管《道供气现有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应逐步向管道气【供应方式转换—
】 , 二、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附近其占地》面积宜符《合表5-1》4的规定
》
表5》-14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的用地指标》。
】 ,
》 燃气站场】类型
《
: : 用地》指标(hm2)【
:。
:
!。
】。分输站
【 , : 0.《2,~,0.:5,
?
》。。
】 门站【
:
【0.:3,~1:.0
—
《
,
!。 储配站 【。
】1,.0~5《.0:
—
【
《 加气母站】
?。 ?。 0.3~0.!8
—
】 ? 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应远离城市—居住区、学校—、,影,剧院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地区
【。 四、长!输管线?及输气支线线—路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带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品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及码》头
?
】 :第,三十:六条 管线综】合
! :一、:城市的各类管线【如水、电、燃气、通!讯,等敷设前《应进行管线综合【规划并?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和施工沿道—路设置的管》线(包括架空)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排列原则上按【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的顺:。序依次排列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
— 【。 二、?城市的?各类管线应在道【路施工的同时设【置并: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 》 三、城区内【的下列地区应严格】控制新建各类架空】杆现状?110千伏以下供电!架空线和电信、路灯!、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 1》、,城市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及已实施杆【线下地工《程的其它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其两侧!退让范围内城市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
】 :。2、:新建住宅片区范围内!;
《 ? ? 3、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
: ? 《 4、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 【 5、其它有特殊规!划要求的地区
【
:
》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
】 一、垃圾处!理场的设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宜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城市—边缘地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远离湖泊、【河流、湿地、洪【。。水易发地区、古迹】、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区:、供水水源及生态敏!感地区应避免—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
》 : 二、《垃圾卫生填理—。。场和垃圾焚烧—场应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5:00米垃圾焚—烧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30【。0米
《 , 三】。、城市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应,设置危?险废:弃物处?理场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 四、住《宅区:和商业?区等垃圾产生较【为集中的区域每0】.1~1.》0平方公里》应设:置一座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如》条件受?限,可附设于其它建【筑物:内
》。 —五、当垃圾收集站与!垃圾最终《处理场的运距大【于20公里》时应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大型或》中型垃圾转》运站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 ?。 大型及《中型垃?圾转运?站的用地标准表【
《
【
》 :转运量(《t/d)
】 《 用地面积(m2)!
《 《 附属建《筑面积(m2)
!
与】相邻:建筑间距(m) 】
绿!化隔离?带宽度(m)—
《 ,
—。
】 150
! 《 100《0~1500 【
: 1【00
— ≥10】 ,
— ≥5
】
《
【 : ? 150《~4:50
》。 , , : 1500~【4500 》
》 : 100《~300
—
【≥15
! :。 ≥8 《
!
— >4【。。50:
:
>】4500
—
: ? >300
! ≥【3,0
【。 : ,≥15
》
》
注!垃圾转运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合并设置时—用地面积可增加1】0,。00~?。。1,50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 公共】厕所
》 》 一、《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厕间隔不大】。于800米
【 — 二、《居住小区内应按【6~10平方—米/千人《设置
》 :。。 , 三、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应按集散》人,流12~25平方】。米/千人设置
【
? , 》四、文化娱乐场、】街道应按2~4平方!米/:千人设置;购—物中心、商业—大,街应按15~—20:平方:米/千?人设置
!
》 第三?十九条 》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
? 《 一、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医疗、》。卫生及消防等主要】系统应充分》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需要【
》 , 二、—根据城市行政区划】划分城市《防灾分区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确定防?灾单元防灾单元之】间以城市主干道及绿!化带分隔每》个防灾?分区应?设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急!救医院、通信专【。业队伍、消防专【业队:伍、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储备设施等
—
—。 三、城—市,防,灾疏散道路系统【应由城市防灾—疏散干道和防—灾疏散?次,。干道:组成每个城市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应至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应利用《防,灾分区内的》城市公?园、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和街头广】场作为避灾人—口,。的,疏散场地《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
— , : , , 四、?韶,关市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城市各—类,人防设施的战术【技术:指标均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来,。确定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大于: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层!数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住宅区防灾—地下室?。的,。布局在满足战时需】求的前提下宜相【。对集中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且能满足战》时和平时需要的【适中地?段,。
】 五、韶关市地震!。设防标准按国家地震!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有关规定】。地震基本烈度—分属VI度区—具体界线以地—。震部门划定为准建】(构)筑物及设施需!。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作抗震处理
!
》 《六,、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七、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满足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车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每?4~7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消防》站消防站《服,务,范围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
表5-16】 用地类》型与消防站服务【范,围,表
?
《
》
? : 用地类型
】
》 服务范围(k】m2)
】 ,
:。
》
《 政府机关】地,区化工、仓》储单位和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点文!物建筑集《中地区
】。 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的地区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
《 4~5!
【
》
,。
? 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高层建筑】。多的:地区
《
: , 5》~,6
!。 ?
—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和三级《耐火建筑较分散【的地区?
】 6~?7
!
— ? 八、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 《 :九、城市街区内【消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登高面距》建筑外墙大》于5米、小于—10米的要》求在消防车的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应种植高—。度超过4《。米的乔木或其它影】响消:防,车登高的植物
! , 》。 十、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米或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穿,过建筑物门洞的【净宽:不,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架设》人行通道《
: 《 《十一、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应采取!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结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