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 道路交通》
—一、道?路
1】、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等【划,。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
【 2、 城—市快速路是联系【城市各组团间—的,交通性干道交—通组织宜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进,入快速?路的道路出入口【的数量?。应加以限制》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公里;快速路上!的机动车《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快速路与【高速公路和主干道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3、城市主干—道是联系城市各【主要功能区的交通】性干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交叉!口之间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隔带宜连!续主干道《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 : 4、城市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兼有集散《干线:交通和服《务地区交通功—能;次干道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车的: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
:
5—、支路为次干—道与街?坊,路的连?接,线,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作用以服务功能为!主大型公共建—筑和有大量》车辆出入的单—位需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应:在用地周边次干道及!支路上安排》
》 6:、各级道《路的:规,。划指标宜符合表5】-1的规定
—
表5-1》道路:网,规划指标《
?
》 道路类别 !
》 道路网密》。。度(k?m/km2)—
《 ?道路红线宽》度(m?。)
!
《 快速》路,
1】.,2
:
: >60
!
:
】 主干?道
《 ? 2:.73
【 ≥30≤—60
】
— 次干道
【
? 4?.35
【。 , ≥20<30 】
:
》
支】路,
】
≥1!2<20
!
,
,
《 ,7、道?路网的?通行能力应与用地性!质,。及土地开发的—容积率相协调—容积率较高及—商,业集中的地》区、高强度开发【的,居住用地、大型交通!、公共设施等应进】行交通影《响专项研究
】 》8、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
《 9、规划】4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双向:均应设置《展宽段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
? 10、平面!交叉口?需设置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5米进口《道展宽段《长度为5《0~80米出口【道展宽段长度—为30?~60米《。经展宽?的交叉口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岛
【 11、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 12、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
》。 13、】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
! 14、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为《保证行人交通的安】全人行横道宜利用】分隔带设置》行,。。。人安全岛
》
— 15、《行人横过快速路、】高速公路时》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
, 《 :16、城市道路【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 1【7、铁?路和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 18—、商业集中区等人流!量,高的路段可考虑【设置步行街(—区)步行街(区)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送:货车、清扫车及救】护通道的使用
】 —19、在城市道路上!为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设置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时天桥的《宽度宜为3.—54.?5米天桥的净高不得!小,于,4.5米《人行地下通》道净空不得》小于:2.5米天桥上【及其: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以及其!他与人行《交通:无关的设施
】 20、新!建、改建《、扩建有《较大客运车流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专用》的小型客车候—客车道每个候客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每条车道》长度不宜小》于30米
!。 二、城—市桥梁
— 《 1、在北江、浈】江、武江等主—河,道,上规划、建设—桥梁必须按经批准】的,该桥梁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及,其控制规定进行【规划控制
》
2、!对现有的桥梁应【按规定?的安全管理区域【予以保护《在,其陆域安全区—域内:除该桥养护必—需的设施外不得新建!其他建(构)筑物 !
》 3、桥位】应避开?泥石流区当无—法,避,开时宜建大垮桥跨过!泥石流区在没有条】件建大跨桥》时应避开《沉,积区可在流通区【跨越:桥位不宜布置—在河床纵坡》由陡变?缓,、断面?突然变化及平—面上的急弯处以【免引起泥石》流的:阻塞沉积
】 《4、不得在桥上敷】设污:水管:、煤气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的液、!气,体,管如条件许可允【许在:桥上敷设电》讯电缆、热力管、】自来水管《、电压不《高于l?0kV配电电—缆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5、城市小桥!断,。面形式及总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大、中】桥断面形式》中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分:。隔带宽度可适当减窄!但应大于或等于1】米在北江、武江和浈!江等主干河道修建】桥梁:时必须?在桥头四周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桥头公共绿地
【
第】二十九条 —。。 城市轨道交通
】
: , 一、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应与国家】。和,省级的轨道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
【 : 二、应严【格控制轨道》交通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根据规划【的线路走向》宜按30米宽度预】留轨道交通》走廊用地(不包括建!筑退让距离)局部】场站用地可结合具体!用,地情况适当加宽
!。 三、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则上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地方应与人行过街!通道相结合;邻【近有待建的建—筑物:应与建筑物结合;】对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应尽可?。能结合成整》体或:协调:一致
?
— 四、风亭的建【设应符合如下要【求
!1、风亭宜与邻近建!筑物:结合或合建;
【
【2、在绿地》、广场上《建,。风亭最高点》原,则上不超过》1,.2米;无法—保证时其建》。筑,方,案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 ,3、原则上风亭只】能建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之外确—。实无条件的应做方案!论证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4 、不应》妨碍公共通》道或行人出》入口;不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2,的要求
表5【-,2 通风口距—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
】
— 名 称 —。
》 通风口距》建筑物
— 进风—口距窗口《
:
出—风口距窗口》
》
【。 距《 离(m) —
《 10《
: 5》。
1【0,
【。
第三十《条 其他交通】工程 ?
一!、公交场站
】。 ? , 1、公交场—站,。包括公交《首末站、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和综合?车场等
》 —2、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同侧停靠站的间】距宜为500米至】800米市区港【湾式停靠站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25?米宽度不宜》小,于3.5米
】 : 3《、枢纽站《及首末站应设—于,道路以?。外枢纽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 》4、首末站宜设置在!。人口较集《中的居住区及商【业区等靠《近客流集《散点的地方但其用地!不宜布置在》道路平面交叉口【附近
【 5、城乡规】。划部门宜在枢纽【站附近安排》自行:车停车处
】 : 6、首》末,站,在建站时必须保【证在站内按》最大铰?接,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城乡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
? ,。 7、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宜符合表—。5-3的规》定
表5-—3 ?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
》
,
,
— 场站类型
!。 规》划面积标准(m2】/标准?车)
—
? :
《 首?末,站(枢纽站) 【
—80~12》0
】。。
— 综?合车场及调》度,中心
》 : 70~》。110
》
【
《 , ,修理厂
》
3—0
—
《
: 合计
】
《 180~260】
》
,
8、!城市出租汽车采用】路抛制服务》时在商业繁》华地区、《对外交通枢纽和人流!活动频?。繁的集散地附近【应在:道路上设出租汽车】停车道
! 二、停车场【(库)
— 》1、新建《建筑必须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置相应的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扩建、》。改建:建筑其?。扩、改建部分—按附:。表5:-4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
表5【-4 停车泊位】配建指?标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小型汽车)
【 : , 标准车位数—
:
(自行】车)
】
】 ,新区
— 旧区
【
—
》 住宅
】 每《。户建:筑面积<《。90㎡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0.5!。~0.8
—。 ? 0.3~》0.5
!≥2:
,
:
! 每户《建筑面积90—-144㎡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0.8~1.0【
0.】5~0?.8
≥!2
—
:。
《 每《户,。建筑面积144㎡ !
?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1~【1,.5
】≥1
?
《
》 经》济适用房 》
—车位/100㎡【住,宅建筑面积》
? ≥》。0,。.,3
:
: , ≥2
— :
】 旅馆
【 星级—宾,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2
】
?
: 一般旅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 ≥3
】
:
,
》 饭店
】 车位—。/100㎡建筑面】积
≥!2
》 ≥2
【
《
—。 办公?楼
?。
? 行政办公 【
: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2.0
— ≥4—
【
其它!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1.5
! ≥2?
《
?
商店! ,
,。
: 大型》商业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7
!
—。超市: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0.6
【
:。 ≥10
【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10
!
! 专业市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6
!
≥7【。。
》
:
【体育馆
》
≥30】00:。座 :
》 车位/百座—
:
≥3
! ≥3—。0
!
? ?<3000座—
《 车《位/百座
【 ? ≥:2.5
】 ≥20
【
《
《。 体育场 【
,
≥20】000?座
车!位/百座
! ≥3《。
》 ≥25
—
《
【 <200》00座
! 车位/百座
】
《 ≥2.5
】。 ?≥20
!。
》 公园、—休闲广?场
?
车—位/:1,。000m2占地面】积
【 0.5《~1.5
【。 ≥《5
?
【
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文!化宫等文化设施【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1.0
— ≥5
】
【
》影剧院
【。 市级
【
, 车》位/百座
! :≥8
》 ≥《20
!
:
一—般 :
车位/!百座
— ≥4
】。 ≥30
!
《
》 展览《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0.7—
≥5
!
:
—
医院 】
《 综合性医—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 :≥0.5
】 :≥4
!
—。 独:。立门:诊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0
》 : ≥4
】
》
教—育 :
? 大《专,院校
》 车》位/百师生
【
≥3.】0
【≥60
【
?
:
中—学
《 车位/百师!生
?
》。。≥0.?6,
,
≥80
!
《
,
— 小?学
【 车:位/百师生
【
≥0.5!
? ≥20—
:。
—
: 幼儿园 】
车【位/百师《生
《 ≥0.5
!
? ≥5
】。。
《 注》1,、大型?。项,目、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还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 】。2、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
?
— 3、表中!所列:配建指标均为建【筑,物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1【+5”组团》按此规定执行“1+!5”以外参照—执行
【 》 4、《其它未列建筑类【型可参照本表执行】
? , 5!、摩托车位可按【自,行车位进《行相应?折算:。
2!、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室,外停车?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车位:数的1?0%:核定标准车》位数为按总建筑面】积换算成的最小【标准车位数》
《 3、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与地!块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设置》统一出入口;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干道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的?距离应大于80米
!
? :4、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以路外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宜小型化!就近并分散设—置;应尽量靠近相关!的主体建筑或设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区如行政中心、!商,。业区:、车站、码》头等应设置公共停车!场(库)场(库【)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300米
】
,。 5、路【内公共?停车场是路外—停车设施的》补充次干道以上【级别的道路》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不得阻碍】道路交通不得影【响路外停车设—施的有效利用
【
6—、物流园区、—仓储区、《。工业区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应设置!货运公共停》车场货物装卸停车】设施应设《于道路以外
—
, 三、加油】站
1】、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城市道—路,同方向加油站的间】距应根据需求量确定!一般不小于1—.8公里
! ,2,、城市?。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5的规》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平方【米,
,
表5?-5 ?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
【
《
? : 昼夜加油》的车次数(次) 】
3【00
5!00
【 80?0
1】00:0
!
》 用地面积(h【m2)
》
》0,.12
【 0.1》8
? 0.2【5
? : , 0.?。30:
》
注加油站【的用地面积指标【已包含隔离带面积】
—3、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
, : 4、城市】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在次!干道上并应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不宜设在道路交叉口!附近离交叉路口不宜!小,于,。1,00米并应对加【油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和交通组织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
— 5、加油站—应有站房《和自动计量油泵供管!理人员值班休息和】给车辆加油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m2加油站!的构造材《料必须采用以铁【物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可靠!防,火材料加油》站的:自动计量油》泵上方应有罩棚棚的!下沿:距地面净高》应不小?于3.3m
】
:
第三》。。十一条 给水】工程
》 , 一、—在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或扩建有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修建市政公】。。用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源保》护的规定切实保【护武江干流、南水水!库、沐溪水库、【。小,坑,水库、松山水—库、地下水等—饮用水水源
【 ? 二、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水资源】之间应保持平衡【对,与其它城市或地【区共享的水源应进行!区域或?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 ? ,三、城市统一供给的!。或自:备水源供给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 ?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该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 : 五:、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
! : 六、严—。禁开采地下水—逐步取消用水量【小的自?备用水水源实行统】一供水
! 七、《配水管网应设置成】环状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
: 》八、在管网的—建设中应该保证质量!降,低漏:损量减少《浪费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药耗—、能耗节约造水【成本
! 九、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最高【。。日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控《制指标宜按表5-】6规:定执行水《厂厂区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地】带
表《5-6 水厂规】划用:地指标
《
《
》 建设规模(万m!3/:d,)
】地表水水厂用地【(m2·d/—。。m3)
!
【 5-10
【
0.【7-0?.5
】
】10-30
】 0.》5-:0.3?
】
,
30-】50:
0.3!-0.1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 2.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
》 ? ,。十,、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表5》-7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
:。 : 《十,一、: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见表5-7
【
表5-7 — 加压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建设规模(万m3/!d)
】 地表水水厂用地(!m2·d/m3) !。
!
5-1】0
【0.25-0—.20
》 :
,
!10-30》
0.】。2-0.10
【
《
【 3?0-50
】 0.10-【0.03
—。 ,
—。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 》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 —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
【 第:三十二条 排水!工程:
《 一、韶关市!新建城区城》市排水应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的建【成区应进行》合流截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逐步改造成分】流制
【 ?二、禁止进行改变原!。自然水系的雨水工程!建设
! 三、禁止封—盖河道如确有—进行局部小范围【封盖时必须进—行论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 四、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对污水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对于交】接断:面水质?要求高的河》流应预留污水深度】处,。理用:地
】 五、污水处【理厂应因《地制宜、合理选【址,其位置应靠近—河,道或水?域同时应设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地带污》。水处理厂用》地,应当以不占》或少占农田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为,原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50米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当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的同时设置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
【 六、工业废】水接人?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 ?。 七、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 八、鼓—励选择先进的—、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效率高的—污水处理工艺—
【 九、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宜根据规划期—建设规模《和处理级别》。按照:表5-8的规定【确定
《表,5-8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m2d/【m3)
—
!建设规模
】。 , 污水流量(L】/s) 《。
,。
】
, : , ,20万以上 —
10】~20万《
》 :5~10万 —
,
2~5】万
?
》1~2万 》
】
—
! , 用:地规模
— ? 一级污水处理指标!
!
0【.3~0.5
】 , : 0:.4~0.6—
? 0.5~0.!8
《 0.6~1】.0
?
? 0.6~1.】4,
,
—
【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一,)
《 ,
》
《 0.5~—。0.8
】。 0.6~0.9
!
0.8】~,1.2
】 1:.0:~1.?5
【1.0~2.—0,
?
》
: : 二?级污水处理》指,标(:二)
!
《 0.6~】1.0
》 《0.8?~1.2
》
1.【0~2.《5
》 :2.5~4.0【
》 4:.0~6.0
【
: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计算
— 【 2?.本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 , 3.处理】级别:以工艺流程划分 】
! : 一级处《。理工艺?流程:大体力泵《房、沉?砂、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 二【级处理(《一)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及污泥浓—缩、干化处理等
】
— , ? 二级处理(二【)其工艺流》程大体为泵》房、沉砂、初次沉】淀、曝气《、二次沉《淀、消毒及污泥提升!、浓:缩、消化、脱水【及沼气?利用等
《
, , ?。 《 4?.本用地指标不包】括进厂?污水浓度较》高及深度处理的用地!需要时可视情况增加!
】。十、排水泵站的设置!应结合周围环境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设施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间距:排,水泵站占地面—积宜:按表5-9和5【-10进行估—算
表5-—9 雨水(合流】)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 流量《。(,m3/s)》
《 用地指标(m!2)
《。
】
:。 ?1~5
》
? 550~2【000
【
》
5~1!0
— ,。 20?00~35》0,0
【
】 10~《20
【 3?500~56—00
!
《 2》。0~50《
56!00~100—00
》
》
注合流泵站可参】考雨水泵站指标
!表5-10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
【
? 建设规模(】万m3/d)
! : 用地指》标(m2)
【
—
《。 1《~5
!550~100【0
》
》
—5~10
—
: ?1000~1—500
【
》
10~!20
】。。 15?00~2000【
:
:
?
— , 20~《5,。0
】200?0~2?700?
—
】 50~1》00 ?
《 2700—~4700
【。
?
:
,
第三十三条】 电力》工程
?
》 , ?。一、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 : 二、】城市电厂应以大型、!。清洁、高效及环保】电厂为主电厂选址应!满足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 ? ? 三、城市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乡规划统—筹安排
】 》 ,四、:规划新建的》电源变电《所不得?布置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除此之—外应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协《议
】 五、 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 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千伏?出线
【 六、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与居》。住小区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 七、变电站【用地规模《宜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变?电站主变及用地【规模
】 : , ,
》 变电站电压】等级
! :标准主?变装机
【 【 (M?v·A?),
》 , : 户内GIS占地】面积(m2)
】
, —户外GIS占地面】积(m2)
【
【户外:。式占:。地面积(m2) 】
【
:
》 11】0KV
》
3×!503×63—
— 30》00:~4000》
》 ? 4000~—。5000
】 ?
《
?
】。
: 2【20 —K,V,。
《 ? 3×1804×!240
》
— 5000~80】00 ?
》 80》00:~150《00
【 : 25000~】35000》
【
》
:
— 50?0, KV 【
3!×10004×1】000
》
】
,
【
》 1》00000~125!000
— 《
】 : :八、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尽量减?少跨越建筑》物
】 九、500千!伏线路必须预—留架空?走,廊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应预【留架空走廊》。
! 十、?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地下电—缆城:区,范围内110千伏】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
! 十一、 在已有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工程架空》电力线的边导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最《大弧垂、最大风【偏,时,10千伏和弱电!流线为?。1.5米1》10:千,伏线为?4米220千伏【线为5?米在:一般:情况:下电力线中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可酌情!按10千《伏线不少于3.5米!1,。。10千伏线》不少于?。12米22》0千伏线不少—于18米控制—500千伏线不【少于30《。米控制?
【。 : ,。十二、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重—要风景旅游景区和对!架空裸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新建!35千伏以上电【力,线路需采用地—下电缆
— , 十三、!城,区范围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不小!于按表5-》12:的规定
— 表5?-12 《。 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
? ?
《。。 线路—电压等级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
】 50》0kv(单》杆多回)《。
【 75《。
,
!。 :
— 500kv(单!杆单:。。回) ?
】60
—
—
【 220—kv
》 《 40
】
【
《 《。110kv
! 《25
— 《
,
: ?
】第三十?四条 《 通:讯工程?
,
《。 一、【。通信管道包》括电信业务、—数据通?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交!通监控?。、通信?专,网及各种运营网络等!多种信息传输通道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同期:规划
!。 二、》局,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布局》并在各层次》规划:中逐步落实局址应】设置在靠近用户中心!、便于管线布—置,。的道路附《近局址?选址应?符合环境安全—、,服务方便、》技术合理及经济【实用原则与110】千,伏及以上级别的【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 1、电信【。目标局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枢纽局【局址用地宜为—4000~5—000?平方米
】 2、移】动通信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移动:基站所?需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
《 3、!宽带(IP》)局址一般与机房统!一,设置建筑面积宜【为1000~—20:0,0平方米宽带(IP!。),网光节点建》筑面积宜为2—0~30平方—米,光交接点宜》。为40?。~50平《方米:
,
, 4!。、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宜结合居住配【套设施设置》。不宜单?独占地站址》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5-1】3的:规定
》 表5-13 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建筑面积
】
》
》 站址】类,型,
【 :建筑面积《(,。m2:)
【
?
! , :分,中心:
《 : 8《。0~:。1,50:
:
》
?。
!。 管理?站
?
《 2《0~30
— ?
】
片区!机房
《
, 10】~2:0
?
【
》第三十?五条 ? 燃气工程
【
!一、: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供气:方式宜采取管道【。供气现有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应逐步向管道气【供,应,。方,式转换
《。
》 二、—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附,近其占地面积—宜,符合表5-14【的规定
《
表5-1【。4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的用地指标
!
《
【 燃气站场类!型
【 : ,用地:指标(hm》2)
】
—。 ,
】分,输站
【 0.2~0!.5:
?。
— ,
》 》 门站 《
0!.3:~1.0
【
【。
》 《 储配站
】 《 1?。.,0~5?.0
》
【
》 , : , 加气《母站
》 0.3!~0.8
】 ?
!。 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应远离城市居住!区、学校《、影剧院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地区:
【 四、》。长输管线及输—气支线线路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带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品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及码头!
? ?
第【三十六条 管线!综合
【 》一、城市的各类管线!如水、电、燃气、】通讯等敷《设前:应进行管线综合规划!并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和施工沿道路【设置的管线(包【括,架空)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排】列原:则上:按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的顺序依次排】列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
! , 二、城市的】各类管线应在—道路施工的同时【设置并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 【三、城区《内的下列地区应【严格控制新建各类架!空杆现?状110千伏以下】供电:。架空线和电信、【路,灯、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 1—。、城市?。。主干道、商业步【行街及已实施杆线】下,地工程的其它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其两侧退让范围内城!市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
【 : 2—、,新建住宅片区—。范围内;
【 ?。 3、—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
— 4、【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 5、其它有!特殊规划要》求的地区
—
—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
? 【一、垃圾处理场【。的设: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宜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城市边缘地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应远离!湖泊、河流、湿【地、洪水易发地区】、古迹、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区、】供水水源及》。生态敏?感地区应避免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 , : , 二《、垃圾卫生填理场和!。垃圾焚烧场应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50:0,米垃:圾焚:烧场的卫生防护【带不应小于3—00米
— : 三—、城市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应设置危险废弃【。。物,处理场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 — 四?。、住:宅区和商业区—等垃圾产生较为【集中的区域每—0.1~1.0【平,方公里应设置一座】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如》条件受限可》。附设于其它建—筑,物内
! : 五、当垃圾收集】站与垃?圾最终处理》场的运距《大于2?0公里时应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大型或》中型垃圾转运站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 :大型及中型垃圾【转运站的用地—标准表
》
!
《 转运量(【t/d)
【 《 用地面积(m】2)
! , 附属建筑面—积,(m2)
—
【与相邻建筑间距(】m):
? 绿化隔!离带:宽,度(m)
—
》
》
!1,50
【 , :。 1000》~1500》
》 ? 1:00
! ≥10 —。
】。≥5
—。
—
《
》 15《0~:450
! , 1500~45!。00
— 》100~300【。 ,
,
≥1!5
! ≥:8
!
—
: >4【50 ?
》 , >4500 】
? >3【0,0 :
《 ≥30 】
—。 ≥15
! ,。
》
注垃圾转!运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合并设置时用地!面积:可增加1000~1!500平方米
! 第三十八条 !公共厕所
【 : , 一、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厕间?隔不大于《800米
》
《 二、居】住小区内应按6~】1,0平方米/千人【。。设,。置
】 三《、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应按集】散人流1《2~25平方—米/千?人设置
》 : 四、】文化娱?。乐场、街道应按2】~4平方米/—千人设置;购—物中:心,。。、,商业大街应》按15?~20平《方米/千《。人设置
【 :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 一】、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医疗、卫生及消防】等主:要系统应充分—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需【要
:。
《 二、【。根据城市行政区划划!分城市防灾分区【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确定—防灾:单元防灾《单元之间以城市【主干道及绿化—带分隔?每个防灾分区—应设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急救医院、》通信专业队》伍、消?防专业队《伍,、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储,备设施等
— , 三】。、城:市防灾疏散》道,路系:统应由城《市防灾疏散干道和防!灾疏散次干道组成】每,个城市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应至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应利用防灾分区内!的城市?公园、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和街头广场!作为避?灾人口的疏散场【地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
! : , ?四、韶关市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城市!各,类人:。防设施的战术技术指!标均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来确定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大于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层数《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住宅区防灾地【下室的布局在满【。足战时需《求的前提下宜相【对集中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且《能满足战时和平时】需要:的适中地段
! ? 五、韶关市地!震设防标准按国家】地,震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有关?规定地震基本—烈度分?属VI度《区,具体界线以地震部门!划,定为准建(构—)筑:物及设施《需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作抗震【处理
【 ? 六、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七、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满足【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车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每4~?7,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消防站消防站服务!范,围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表】5-:16 《用地类型与消防站服!务范围表
!
:
!。 用?地类:型
!。 服务范围(km2!)
》 ,
《
【 政府机关!地,区化工、仓储单【位和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点文物》建筑集中地区—
】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的地区【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
【
4】~5
!
?
】 :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高层建筑—多的地区《
】 5~6《
》
—
《 ?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和三级耐火建【筑较分散的地区 】
?。 6~【7
《 ?
》
》 八、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 ? 九、城市街区内消!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登高面距【建筑外墙大》于5:米、小于《10米的《。要求在消防车的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应种!植高度超过4米的】乔木或其它影响【消防车登《高的植物
! 十、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米,或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穿过建【筑物门洞的净宽【不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架设人】行通道
【 —十一、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应采取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结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