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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存在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处
】 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整,改立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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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时:对于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当暂时封存并—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专—家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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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主》管部门?在评估中发》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特《许经营义务不符合特!许,经营条件或者有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燃气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审《查、评估、检验【、验收不得收—取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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