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修,和更新?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计量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  《   燃气经营企业!对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用【户自建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供:气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报修电《话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对其供应的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 第四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 】 第四?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 【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 :。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    (》三)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     (四【)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  :    《   ?(五)动用明火【作业; —         !(六)从事爆破作业!。; :     【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实!施前:款第(?一)、(三)、(四!)、(五)》。项所列行为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 , ,  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会同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     》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以及【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 ?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设区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 ,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成立】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 【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或】者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或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 第四十八条 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     在—处,理情况紧急的—。燃气事故《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燃气》经营企业《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