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设施安全管理 【 第《三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修和》更新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计量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燃气经营企业对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用】户自建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供气  》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报修】电话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对其供应的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 第四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管,道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 》 , 第四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 — ,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    》    《。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     》   (三)—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      —。 (:四):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   (五)—动,用明火作业; !。  :   ?    (》六)从事爆破作【业; ? ,   《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实,施前款第《(一)、《(三)?。、(四)《、(五)项所列【行为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     【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抢修;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会同《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费用以》及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四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   — ,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设区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成》立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 》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或者《。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或》者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第【四十八条 》。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     在】处理情况紧急的【燃,气,事故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燃气经营企—业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