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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报经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擅自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五)【。、(七)《。项,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六)项规定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装有—燃气的气瓶》交由厢?体封闭的车辆运输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在【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违反燃气管理规定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居民用】户,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用》户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经营】。企业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设定的!安装保修期低于一年!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未经批】。准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单】位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违反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在》供气合同《中约:。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内容的由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