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报经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特许经—营权擅自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五)、(》七)项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六【)项规定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装有—燃气的气《瓶交由厢《体封闭的车》。辆运输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在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违反《燃气管理规定—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居民用户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用户】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经营】企业: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设定的安装保】修期低于一年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未经批准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单位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违反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在供气?合同中约《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内容的由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