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建筑高度与体量 ! :第三:十五条?。 特殊《场地上?非完:全地上地下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高度计》。算,参照附录五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电《台、气象台、无线】。电微波通《道及:其他有净空限—制地:区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    沿》城镇主干道的建筑】物高度应符合城镇防!灾,专项规划《的有关?建筑控高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