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用地
》
第七条 城镇建!设用地小于表(【31)城镇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31) 城】镇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
》 建设项目【类型
— 居住
】。 非居住
!
】
》低层
》 , 多层 —
: 高层
! ? 多层
!。 高层?
【
》 建设用—。。地面积(m》2)
》 500【
》 1000
【 : 1?000
— 500
】。 1000】
】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镇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园林:建筑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
第—八条 《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可【分期建设,分期建设!管理参照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执行
—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须:保证规划以及现状城!镇,市政、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和安全使用要—。求满足绿化种—植的覆土要》求
】 2.?。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容积率》计算规则参照—。附录四规定执行【当室外?四周地面标高—有变:化,时参照附录》。五规定执《行,。
】3.核心商务区【、连片开发的—商务功能区》块、交通《枢纽设施以》。及其它公共活动较】。为,。集,中,地块的地下空间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通建设】
: 4.】。单个地块的地下空间!离建设用地地面界线!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多个—地块统一建设—的地下空间离界要求!。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执行
—
,
第十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 建设用地绿!地率一览表》
《
》 项目类别
!
绿—地率:
—
!。居住用地
【 新建住【宅
》 ,。 ≥30%
!
:
!旧城改造 》
? ≥25%
】
?
!。 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殡葬?设,施用地
》
? ≥?。35%
《
《
!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 】
≥30!%
—
】 商:业金融业用》。地(市?场用地除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除外)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 ≥25《%
—
》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市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殡》葬设施?用地:除,外)
《
15-2!0%
—。
【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附属绿地面积比【例按照所含类—别,综合确定仓储、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因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其绿地率根据相关要!求另:行,确定;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对绿地率另!有,规定的按详细规【划执:行绿地率指标计算参!照附录七规》定执行?
】
—。
第十一条【 鼓励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顶】。。面绿化覆土达到【一定厚度《要求的并供》人们休闲和观—赏兼有生态作—用的永久性顶面【绿地可折算》。。绿地面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