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用地
】第七条 》城镇建设用》地小于?表(31《)城镇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31) 【城镇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
建!设,项目类型《
— 居住
! 非:居住:
【
】低层
!多层:
:
? :高层
】 多层?
:。。
》高层 ?。
:
! 建设》用,地面积(m2—)
5!00:
》 1000
】 1000
! 500【
: , 10》。。00
?。
》。
《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镇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 ? ,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园林建筑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
—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
—第八条 》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可分期建《设,:分期建设管理—参,照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须保】。证规:划以及现状城镇市政!、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和安全使用】要求满足绿化—种植的覆土要求【
? , 2》.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地下空?间容积率计算—规则参照附录—四规定?执,行当室外《四周地面标高—有变:化时参?照附录五规定—执行
— 3》.核心商《务区、连片开发的】商务:功能区块、交—通枢纽设施以及其】。它公共?。活动较为集中地块】的,地下空间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通!建设
【 , 4.单个地块】的地下空间》离建设用地地—面,界,线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多!个地块统一建设的】地,下空间离界要—求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执行—
》
第十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 建【设用地绿地率一【览表:。
》
? 《项目:类别
【 绿地率 —
【
》 居住《用地:
— 新建住宅
】 《≥30%
》
,
》
【旧城改造《
:
》。≥25%
】
— 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殡葬设施用【地
【 ≥35%
—
?。
?
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
≥3!0%
【。
: ,
商业金!融业用地(》市场用?地除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学校《及幼儿园用地除【。外)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
—。≥2:5,%
》
》
《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市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殡葬设施《用地除外) —。。
—15-20》。%
》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附属绿》地面:积比例按《。照所含类别综—合确定仓储、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因—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其绿地率《根据相关《要求另?行确定?;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对绿地—率另有规定》。。的按详细规划执【。行,绿地率指标计算参照!附录七规定执—。。。行
【
:
—。
第十一条 】鼓励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
,。。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顶面绿化覆—土达到一定厚度【要求:的,。并供:人们:休闲和?观赏兼有生》态作用的永》久性顶面《绿地可折《算绿地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