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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间距
!
第二?十八条? , (建筑《间距总要求)建筑】间距除满足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外在符合日!照分析的基础—。上同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居《住,建筑间?。距):居住建筑(含公寓】)的间距应》。满足以下规》定
— 1.居《住建:筑各类?朝向平行相对布置时!的最小间距按表4】。-1控制;
—
: : 2:.居住?建筑高层主要朝向、!。多低层长边成角【度布置时的》最小间距按表4-】。。2控制;
【 3》.居住建《筑错位布置时的最小!间距按表4》-3控制
】。第三十条 (【居住、非居住—之间建筑间距)【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要?求控制具体按表4】-1、?。表4-2、表—4-3执行
—
:
第三?十一条 (—非居:住,建筑间距《)非居住建筑之间】(第二十《。七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按表4-4】控制
《
:。第三:十二条 》(特殊建筑间距【)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校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
居住建筑】各,类朝向平行相对【。布置时的最小间距
!
表4》-1
— , :
?。注①:H建筑高度
【 ? ②建》筑高度超过90.】0米的?建,筑按90.0—米高:度计算建筑间距
! 单【独罗列商业建筑【位于北……
【居住建筑高层主要朝!向、多低层》长边成角度布置时】的最小间距
】 ,。表4:-2
《
注①【表中α指两栋居住】建筑:的,锐角夹角
【 ②—如东西向与》南北向同《时存在?以南:北向为基准计—算,
居住《建筑:错位布置时》的最小?间距
—表4-3 》
,。
注— ①表中α》指两栋居《。住建筑?的锐角夹角
!②,如东西向《与南北向同时—存在以南北向为基】。准计:算,
③》Lx、Ly》为最小控制间距的】。两个方向《。上的垂直距离—
—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
表4—-4
?
注—①H非居住建筑高度!
》 : ②建筑高》度超过90.0米】的建:筑按90.0米【高度:计算建?筑,间距
】 ③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上述表】格间距要求》外还:须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 ④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成角:度布置、《错位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参《照表4-2、—4-3的倍数及【最小间距控制
非!居住建筑间的最【小间距
》 表4《-4
《
,
— 建《筑类型?
间】 距 要 求 【
?
《
平】 行 布 置—
:
, 其他—形式布置《
?
《
— 高层与》高层
《
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最
! ? 小值为2》0米
— :。 按:。消防间距控制—
—
!高层与多层
【。
, , 按《消防:间距控?制且最小值》为1:3米 ?
按【。消防间?距控:制
?
:。
》
,
低层与】高、多、低层—
? 按消防间距!控制且最小值为9米!
? 按消防【间距控制
】
—
》多层与多层
!。 按消防间距控!制且最小值为1【3米
《
按—消防间距控》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