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市政!设施
第三】十条: , 在人行道上设【置的:电话亭、车站—牌、垃?圾箱、变压器—、,。分支箱、环网柜、】电信交接箱、撬装柜!。等市政公用》设施在同一断面占】地宽度不应超过人行!道,。宽,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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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 ,道路红线《内的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电话亭、!人行道及《人行过街等》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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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地》面电力、电信、消】防、: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应,结合道路绿化(【包括路旁绿化)、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化!等遮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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