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市—政,设施
—第三:十,条 在人行道【上设置?。。的电话亭、车站牌、!垃圾箱、《变压器、《。分支:箱、环网柜、—电信交接箱、撬装】柜等市政公用—设施在同一断面占地!宽度不应超过人行道!宽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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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道路红线【内,的,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电话【。亭、人行道及人行】过街等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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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地面电力、电信!。。、消防?。、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应结合道路绿化】(包括路旁绿化【)、建设项目临【街集:中绿化等《遮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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