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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竖向规划》
第三—十三条 竖—向规划应充》分结:合城市规《划、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交通、排《水、防洪、景观和】经济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及自然景观合理使!用不:同坡度的土地
! 城市用地各】项控:制,标高应满《足防洪标准并结合周!边道路、桥梁、排水!。干管:出,口、建筑《物等确定标高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以减少《对自然?地形地貌的破—坏
— 道路?标高的确定应充【分结合沿线用—地控制?高程、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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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挡土墙的高度宜为1!.,5米至3米;—超过6米时宜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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