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
,
:
第:十,九条 市政场站类!设施(如变配电站】、配气?站、加油站、—加气站、水厂、加】压泵站?、提升泵《站等)及《其,配,套管线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应满足水保、环保!。、安:全、城市景观—等要:求
】 第二十条 市政!场站类设施应与及其!配套管线统一规划】。和同步选址
】
?。 第二十一条 !有保护或隔离要【求,的市政?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护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新建、扩建、!改建该类项目应【在该设施《。用地范围内留足防护!间,距
—。
第二十二条 !。 市政管线及—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管道规模应按远!期用量规划设计并应!考虑适量的发展和防!灾备用需求》
各种】管线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根?据地形、道路、工】程地:质、地下水位—、,现状地面《及地上设施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 承担为道】路沿线用户配套服务!的市政管线原则上】每2:00米?及,城市道路交叉口预留!不,少于2?根,。。管径40《0毫米道《路横穿管
》
鼓励【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各类市政管】线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形成网【路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10KV【及以下?等级电力线和其他】市,政管线原则上均应采!用地埋方式》敷设
《。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址在稳定河—段管顶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整治和确保!工程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在】一至五级航道下敷设!的工程?管线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其,他河道下敷》设应在规划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
敷设工!程管线?与铁路、道》。路线:路,交叉时应《采用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可【。倾斜交叉其交叉交宜!大于45《但不得小于》30
》
第二十四条 排!水工程
》。 ? 一、城市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
二、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计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城市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城市规划!远期排水规划的最】大,秒流量?计算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确定
【 三:、规划?。沟渠(明)两侧应设!宽度:不,小于5米的防—护绿带
】 四、道路》排水管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1米并】设置检?。查井:。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应一般不大于—80米;污》水管预留支管管【径不应小于》400毫米雨水【管预留支管》管,径不:应小于?500毫米
【 ? 五、医院、厂【矿等单位排》出的废?水必:。须先经内部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
, 六、城市污!水系统未《覆盖:。的,地区排水户应—先在:其内部实行雨—污分流难《。。。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应【采用生化等处—理设施就地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
!
: 七、化粪池和!生化:处理设施不得临规划!道路设置若只能临】规划道路设置须退】让道路?红线5?米以上
【第二十五条 给水!。工程
》。 一《、给水系统应为【多,水源、多泵站—形式管网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计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管径》应按远期用水—量规划设计》
二、道!路输配水管管径一】般,。不小于200毫米】给水管网应设置【成环状以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 ?三、道路给》水管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1米并设置检】查井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一—般不大?于80米预留支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50!毫米
【 四、消防给水【与城市生活给水【共用:管道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米
!
第二十六【条 ?电力工程《
一、高!压走:廊,和,电缆通道《应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统筹》。安排
《 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1!0kV及《以下等级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并按照规划【。要求逐步对旧城【区10kV》及以下等级电力线路!实施地埋改造—;在城市特别地区】新,(改)建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地下电缆敷》设需临时采》用架空线路的应同步!。规划今后改造入地的!。通道
【 三、新建、改【建的架空电》力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城】市规划道路的—实际:情况沿道路》、河渠?、,绿化带?等架设路径》应尽:量做到短捷、—顺直减少《与河:渠、道路、铁—路的:交叉不得穿》越建筑物、公—共休憩场《所、环境易破—坏地区和严重—影响景?观的地区《并须避?开不良地质》和,易燃、易爆危—险区在?与规划道路》交叉情况下输电【线路的定《位(塔)《应设在道路红线范围!以外:线,路穿越城市道路时应!。尽量直交
! 四、道路》地下电缆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1米并设置》检查井支管》位置按现状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一般不大于】80米
— 五《、11?0kV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2,20kV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500k!V变电站应布—置在市区的》边,缘或郊区
】 六、临变—电,。站规划用地的—道,路应在靠变》。电站同侧预留10】~,30米?的绿化隔离》带作为变电站进出线!电力专用通道
【
七—、,电力电?缆沟及排管》的敷设应满足城市】道路:综,合管网规划的要求】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路应同沟!敷设
八!、小区配电》网应配合道路工【程进行同《步建设并应采—用地埋敷设》方式
》
第:二十七条《 电信工程
【
: 一、电信【电缆:应,采用管道《合建方式敷设
】 : 二、管道—路由所需的全部管】孔应一次建成
【
三—、,电信管道规划应【满足市话、》长话、非话数据通信!、有线电视》、公安专《用通信、公安交【通管理?通信和其他通信业务!的要求
!四、电信管道孔【数,。与规模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应预留—备用:管孔交接箱位—置应选择在用户集】中区域?宜设置在隐》。蔽地点?(如房屋《侧,面、街?坊内部?)
? 五、道路】上电:。信管:道应预?留电信引上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1米并《设,置,检查井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一般《不大于80米—
,
《
第二十八条】。 燃气工程—
《 :一、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渠、隧道、道—路、铁路、河—道,、桥梁等时》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意见
】二、燃气管道的【。敷设应根据工业【与民用用户》用,量,及分布全《。面规划宜《。敷设:成环状以提高供气】的可靠性及安全性】。
三、燃!气管道宜敷》设于:人行:道下尽量避免在【机动车道下敷设【燃气管?。道,确,。需局部敷设于机动车!道下的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道路上输配气【主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
《
? 五、燃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禁止!沿电缆沟道和在建】筑物、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燃气管?道,
六、】道路上燃气管—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外1!。米并设置检》查井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预留】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支》管间:距一般不《大于80《米
第—二十九条《 管线综合
【
, ,。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设计时须【进行管网综合规划】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各类?管,线应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
二、【市,政管线?应尽可能安排在人】行道下当人》行道:宽度不够时》可,敷设在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下市》政管线应《敷设在道路红线内在!安,全间距不足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三、各种地】下工:程,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面平行布置宜按【下列排列《次序
】。道路西(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道路东(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道路红线【。宽度40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各类市政管!线均应在道路双侧】布置;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及以上》。的城市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道
《
双—侧布管的《管道应远离建—筑,。物其从道《路红线至道》路中心线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 四、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 , 五、各—种工程管《线及附属《设施顺道路方向不得!彼此占用规划管【线通道及安全—距离
《 六、管线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道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
! ? 七、各种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