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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建筑退让 — 第三十五【条沿建设用地边界】、城市道路、绿【地、水?系,、铁路以及电力线】路和文物保护区【。。等建:。设的:建筑其退让距—离除满足建筑间距、!文物保护、风—景园林、市》政管线、消》防、环?保、:防震、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 ?。 第:。三十六条建筑退【让按以下《规定控制但退让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除建设》。用地范?围内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筑】物的正投《影外缘(含基础、台!阶、:管线、阳台檐—口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用地退后红线 】   ? (二?。),各建筑退让》控制线同时控—制时:还须满足最大—退距:需求建筑控制线小于!建筑间距的要求【时必须按建筑—间,距的要求控制—建,筑,退距:建筑以距《离用地线的最近距离!计算建筑退让距离 !     (】三,。。)在:文南街、商贸大道】、,文建路、文》中商业街等传统【商业街区的底—层设置连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筑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按】南洋风格传统商业街!的规划要求退离【。道路红?线     !(,四)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的离》界距离在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布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其!最小:值不应?小于3 米 !    (五)已】编制“城市道路【景观规划《与设计”的路段【其临街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按相关规划执行【 【 第:三十七条建筑退让】城,市规划道路最小【距离:须满足?表6.1《规定 — 《。注L 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H 为非居住建筑】高度(米《) ?    》 ,1、对?设置绿化隔》离带的规划道路除有!经批准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上表最《小,退让距?。离执行 》    》 2、临《街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楼:)其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除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35 米【并应:当留出与城市—道路:相连的停车》。或回车场地 !   ? ,3、:若道路?一侧相?邻地块?尚,未审批用地时拟建项!目的建筑《。应满足退让道路中心!线不得小于主—体建筑自身所产生的!最大控制间》距一般的要求—  》   ?4、建筑的》基础、台阶、—管线、阳台檐口【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规划道路红线 !     》 在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雨蓬、】阳台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    5》、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口【。周边应留出》足够:的开敞空间合—理组织和《渠化交通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按转】。角,处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L(见右图)进行】退让:控,制并:按表:6.1.1执行【 表6.1.!1 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指【标表   】。  6、临道路【建筑物的退让距离与!建,筑高度控《。制的关系《按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 第?三十八?。条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须满足】表6:.2 规定》 , — ,注H: 指建?筑高:度     !。。。1、当住宅的主【要朝向为东西向或多!层、低层住宅—侧面宽度大于1【2 米、高层住宅】侧面宽度大》于25? 米时其《各个方向的退让距离!均应按主要朝向【控制   】  2、当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时其退离距》离,须同时满足消防和视!觉卫生要求 !    3、当边】界线以外现状—为,永久性?建筑时其退离—距离按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执行 !。     4、当】边界线以外为公园、!。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时其退让距离【按本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 ,  5、建筑—临电力高压》走廊时根据》专业技术《要求按本章》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   6《、某些毗邻用—地的:。建设项目考虑—。沿街景观《、土地?利,用等情?况在满足消防、交通!及建筑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可允】许其在界线(用【地红线)《处接建? , : ,    7》、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应—按专业规范要求增】。加退让距离 —    —。 8:、危险品库、油库、!液化气瓶库》、加油加《气站:及其他?危及四?邻安:全的建筑、》构筑物其安全防【护距离?应在其用地范围【内预留 — 第三【。十九条?在公路、道路两【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设置—绿化隔?离带在绿化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 ,  (?。一):高速:公路防护栏两—侧,设置30 米宽【绿化隔离带》    》 (二)城市对外】出入口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其中海!文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为:30 米 】    (》三)城市主干—路其两侧《设置10~》20 ?米,宽绿化隔离带已编制!道路:。景观规划与设—计的路段《按照批准的规划预留!绿化隔?离带 《 》 ,。第,四十条?沿海岸规划》蓝线新建建筑物【其后退平均高—潮位线陆向距离在】相关:法规出台前》按以下规《。定,执行 》    《 高隆湾、冯家湾按!后退平均《高潮位线陆向—100? 米; 《 ,     铜【鼓岭以及东部治【海地段按后退平【均,高潮位?线陆向?1,8,。0 米; —    》 沿:江、河、《湖等规划蓝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退让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尚未规划的其【退让:。不得小于已规划地】区,退线  【   ※ 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一条!沿铁路?干线两?侧新建?建筑物?距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 ,米;沿铁路支线、专!用线、高铁两侧新建!建筑物的不得小【于15 米;沿【铁路两侧修建围【墙的不得《小于10 米 【  《   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铁路?道口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二条在!。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建筑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1 至1【0 千伏线》路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不《得小于5 米; !。 ,     (二)】35 ?至110 千伏线路!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不!得,。小于10米》; ?     —(三)2《。20 千伏线路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不得小于《1,5 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