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政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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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专项验收
第五】十,五,条 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 : 工程竣工验收前】涉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涉河项目河道岸线等!专项验?。收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项验收经商!专项验收主持—单,位同意专项》验,收也可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
第】五十六条《。 项目法人—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并作好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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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专项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主,要内容、《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成!果性文件的具体【要求等?应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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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成果性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项:目法人提交》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附!相关专项验收成果】文件:
第二节 —阶段:。验,收
?。第五十九条 阶段!验,收应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第!。。六十条 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 ?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
第—。六十一?条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应由项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后《转竣工验收主持单】位递交?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的:同时应由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待验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认《。定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的抽样《检测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
》 第六十二条【 阶《段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
! (:二):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
(三!)检查后续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 , (四)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五)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六)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 ?(七)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 (八)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第六十三条 】大型:或验收内《容复:杂的工程在阶段【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成立专家组—先进行?技术:预验收
! 第六十四条【 阶段验》收鉴定书数》量按照参加验收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存:档所需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第三节 竣工】验收
第》六十五条 —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专!题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延期】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计划延【长的时间等
】 ? , 一定运《行条件是《指,
【 (一)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
》 ?。(二) 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
【 (》三)其他《工程经过6 —个月(或一个汛期)!至12?个月安全运行
!
第六十六!条 项目法—人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应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进行: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政府《审计部门或验—收主持?单位认可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意见—项目法人应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 第六?十,七条 竣工验收】。应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 : ?。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 ,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
第】六十八条 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
第六!十九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后转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
, ,
? 第七十条 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 :(二)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 (—。三)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 (四)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 —(五)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 ?(,六):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 (七)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 ? (八《)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 (九)!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十)竣工主—持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 , (:十一)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 《 :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做出安》。排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
—
《第七十一条》 :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竣工?验收自?查自查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项?目法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自查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同时!向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自:。查工作会《议竣工验收自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检查!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
, (二】),检查:工程建设情况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
— , (三)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的】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 》 (四)确定—。工,。程尾工内《容及其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
》 (五)!对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做《出安:排,;
】 ,(六)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 : 项目法人】。应在完?成竣工验收自—查工作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的工程项目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自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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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条 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列,支质量?不合格工《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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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应为【工程竣?工验收?积累第三方质量检测!资料必要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出具客观真实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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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在《。竣工:验,收,前10 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抽样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在影响工程安全运!行以及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前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
第》七十四?条 竣《工,技术预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负责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2/—3以上成员应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参加技术】预,验收负责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
,。
《
: 第七十五条— 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可下设—专业工?作组并?在各专业工作组检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应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附件?
【 第七十六条 】竣工技术预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 (二)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 (三)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的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 ,。 (—四):。。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
— (五)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
(六!)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 (《七):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
】。 (八?。)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 第七十七条 】 竣:工技:术,预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并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工作报》告;
?。
? , (《三)听取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和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四)专《。业工作?。组讨论并形》成各专业工》作组意见;
! : (五)讨论【并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 (六)讨论并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
:
第七十】八条 ? 竣工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
《 :第七十九条》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 第八十条 竣!工验收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 ,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 《。 , ,(二)召开大会
! : (三—)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四)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 (—五)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 (六)听【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 (【七,)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它报告;
—。 ,。 (八)】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 (九—)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
, :第八:十,一条 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应为合格—
?。
第八十】。二条 竣》工验收鉴定》书数量?。应按照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份数确?定,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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