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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 第一节 工程】。交接 ? ,第,八十三?条 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3《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 — : 第八十四》条 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及其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八十五条 工】程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八十六条【 在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后项《目法人应在30 】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 第二节 工程移】交 第八十七条 ! 工程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法人宜!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并与其!签订工程提前启【。。用协议 《 — ,第八十八条 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 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 , 第八十】九条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应按】照初步设计、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等有关批准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 第】九十条? 办理工程移交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节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第九十一!条 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应对《验,收,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记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不得作》。为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 第九十二!条 ?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由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应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 》 第九】十,三条 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有关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项目法人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 第九?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项?目法人负责处理的验!。收遗留问题项—目法人?已撤销的应》由组:建或:批准组?建项目法《人,的单位或《其指定?的,单位处?理完成 《 ,第四节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第九十五!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 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 第九十六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竣工证书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移交》情况:; ?。。     —(二)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     (三)!。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情况;!   —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关情》况 : — ,第九十七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项目?法人申请报告后3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颁《发工程竣工证书颁发!竣工证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   《  (一《)竣工验收鉴定【书已印发;》 ?     (二)】工程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     (】三):工程已全面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 《 , , 第九【十八条 工程竣工证!书,是项目?法人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任务的证【书,也是工程参建单位完!成相:。应工程建设任务的】最终证明《。文件 】 第九十九条 !工程:。竣工证书《数量按?正本3 份和—副本若干份颁发【正本由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和档案】部门保存副本由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