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人验【。收
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法人检查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
《 :第二十?八条: 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有向质?量监督机构》举证和说明评—定理由?的义务?。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时:应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协调解决也【可,由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与法人验】收结论一致》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反之责任单位【。承担所有费用—和后果
》 ,。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法人《验收鉴?定,书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以及—归档需要确定
!
第—三十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
第三!十一条 《 法人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与?法人: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第一节? 单元工程验—收
第三十二【条 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据实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根据抽检情况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项:。目法人在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应该委托】中介:检测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提供第《。三方检测验证结【论
—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应!按有关合《同条:款,进行交货检验—和验收施工单位在安!装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 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应—。及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监《理单位负责》按月向项《目法人?。报告:施工质量情况—
:
?
第三十四条 !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 挡水建筑物的基!础,。处理、防渗》处理等重要隐蔽工程!。以及直接《。影响防洪安全的险工!险,段的工?。程验收必须先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或专!家进行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合格《后方可组《织联合验收
—
第二节《 分部工程验—收
:
第三十五条 【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或【委托机构《)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
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 ?名,
,
第】三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 ,。 : (二)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
, 》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三十七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 (一【)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
, 》 ,(二)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
, —(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第—三十八条 》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 , (二)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 : (?三):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 (四《)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
?
第三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
—第四:十条: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第三?节 单?。位,工程验收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及专家—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按照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各【外观项?。目的:质量标准对检查、抽!。检项:目全面?检查后结合外—观质量的验收抽检数!据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填写外观质》量,评定表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组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
第—四十二?。条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 :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 名【
【 第四十三条—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 (二)—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 (二)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
【(三:)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 (四?)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
— (:二)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 (【三)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 (四)《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
:
第四十六条】 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
第四十七!条 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
【第四十八条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节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
第五十条 !。 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应提前10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重要建【。筑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第!五十一条 合】同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
! :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 名?
:
第五】十二条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
【(二)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 ? (三《)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 : (四)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
— (五?)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 (六】)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 (七)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
? (八)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五十?三条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
! , (二)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 (三)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 (四)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
》 (五)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 (六)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
?
? ?。 (:七)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 (八)《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九)!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
【 ,。(十)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
》第五:十四条 《。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