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自治区本级主持【验收的水利工程【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由?水利部、黄》。委会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 , ,市级、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由本级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 验收监《督管理主《要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法人验收—。的监督管理验收【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 凡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由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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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建《设,项,目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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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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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对《接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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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验收工作是否!。。按照验收计划—或规定时《间进:行;
》 (二)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 (三)—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四)!验收程序是》否,规范:。;
? : (五)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六)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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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法人验收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要求验—收主持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验收或重【新验收并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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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收到的?验收备案文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备案—文件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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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法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性问题】原,则上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当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暂无规定时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工,程,主体:申请:开工前?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当?工程:建设计划调整变化时!。法人验收工作—计划也应调整—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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