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竣工【验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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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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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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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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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主持竣工验【收;
【。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由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主持竣工验收;【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持竣工《验收:
(三)!自,治区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坚持“?谁批复?、谁监管、谁—验收”?的原:则,主,要建筑物为Ⅲ等以上!。(含Ⅲ等)》或,规模为中《型以上(含中型)】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要建!筑物为Ⅳ等》以下(含Ⅳ》等)或规模为小型】。以下(含小》型,)的项目原》则上: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竣工验—收,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规模以?。下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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