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
》
,7.1?.1 ? 工业、民》。用等建筑物、构筑】物消防?要求:需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7.1【.2 我县是人】防三类城市凡—在,我县县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均应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各类人防》设施建设《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技术要求及符合【城市总体防护要求和!发展规划来确—。定
【(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迁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上《述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的2!%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
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原【。因确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7.!1.3 城区【范围内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城市防洪应》采,取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相结合
! 萧甬?铁路以南《10:。0年一?遇洪水位为》5.39《米建设?项目场外《。地坪高程一般控制不!。低于5.《6米
萧!甬铁路以《北100《年一遇洪水位—为,5.19-5.2】8米:。建设项目场外地坪高!程一:般控制不低》于5.5米(其中大!坂湖直江以》东马山?闸西闸江以北地【区,不低于5《.4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