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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城市景—观与环境 】第,。一节 《街景 《6.1.1 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沿路建!筑群体要形成活泼有!序的天际线》、协调而丰富—的街道立面》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结,合,交通、绿化和—人流集散的》需要灵活设置以利】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 —  :  :(二)主干》道两侧建住宅楼的其!立面设计、装饰应当!与所处建《筑环:境协:调不得设置突出开敞!式,阳,台    】 沿街不得》设置有碍市容景观】的,附,属设施 【    (三)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沿《街,广告:、店面招牌等—应配建“亮化—”工程并应》符合城市设计及亮】化规划?的有关要《求,“亮化”工》程,统一纳入规划管【理范围 【    (四—)沿街?商业:店铺的空《调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   》  (五《)沿街建《。筑,主体最大悬挑—。。宽度为建筑红线至】规划道路红线—距离的1/3且不】大于2米沿街悬挑部!分以:下,。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米: 《 6》.1.2 城市道!路照明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满足交通安全为主】要原:则应选用高效节【能、造型美观、适】宜环:境的灯具 —   《 , (二)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城市照明灯光的【设,计光色、城市—建筑物的《设计:色彩应?明显区?别于交?通信号灯光色 ! ? 6.1.3 】 围墙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沿路】、沿河确需修建围墙!的应设计成透空【型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确需修建》。围墙的?可设置景观性实体】围墙但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   (三)看守所!、油库?、煤气罐站》、各种物《质储备专《用仓库区、电—厂、水厂、宗—教场:所以及?畜禽饲养场等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设置 第二】节 公共》开放空?间 6.2.1】 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公共开】放,空,间 【 6.2.2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和城市水体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分布》与规模应结合相应】层次的城市规—划协:调确定公《共绿地?的,规划要求见第二章】第四节 【    城市广场的!设计要求 —     (一】)城市广场的—设计应与《广,场功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满《足人的活动和空【间景观氛围的要求】;广场?。。内应设置电话亭【、饮水器《、标志牌《、垃:圾箱、座椅(凳【)和灯光照明等【设施;3公顷—以上:的广场?应设置公厕 !   ?。 (二)以》休憩功能为主的城市!广场绿地率不应小】于,45%?绿化宜种《植高大乔木 【     城市】公共水体的设计要】求, : :    《(一:)应保护岸线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特:点岸线设计应充分考!虑水体的特征水【位和绿化《 《 ,  : (二)应保持水】体,沿岸用地的》开放性、《公共:性和可达性》严格控制沿岸—用地的开发强度【和机动车《道路的建设保—持水体和陆地间良好!的景:观通透性 ! ?6.2.《3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开放空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场地公共》开放空间应》。有宽度不小于1.】5米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   —  (?二)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开辟骑楼时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米步行《通道:最,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0《米,骑楼:地面应?与人行道地》。面相平;无人—行道时?。应高出?道路边界处10【~20厘米并应有】防撞和安《全措施 —     (三)】。应采用无障碍设计】 第?三节:。 :建筑景观 —6.3?.1 为》保持城市空间通透】性营造良好的空间景!观效果应控》制大体?。量板:式高层建筑》 : 》 6.?3.2 》沿城市道《路和城?市主要河道两侧【建筑立?面不应设置》锅炉、烟囱和—给排水等明管,原】则上不宜设置空调】室外机 确需设置的!应当结合建筑立面统!一隐蔽处理》 , 6】.3.3 住宅】建筑景观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新建》居住建筑应当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避免零星插》建 》    《(二:)同:一居住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应当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从造型、色彩、【细,。部、小品等方面【力求形?成居住建《筑组团级的标识性】 《    (三—)空:调室外机及排水、】太阳能热水器等【户外设施《宜统一?预留设置位置 】 《 6?.3.?4 小区内住宅】屋顶平改坡应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组—织对:整个小区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改造并不得破坏!原,有建筑景《观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