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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市政工程管理 【 第《。一节 《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 4.》1.1 》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应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有关》专项交通规划要求】进行 】 :4.1.《2 :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各类:。。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及车】道数参见表4-1】 表4《-1 《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及车道数—一览表? — 道【路类别? , —。快速路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支路 !。 —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米) ! , : ?60:~80 】 36~60 】 《24~3《6 【12~24 — ? — 机动车【。车道数 》 ? (》条) 】 4~6 — : 4?~6 — , 2~4《 》 2 《 4【.,1.3 道路【纵,横断:面布:。局应综合考》虑交通?功能、城《市景观?。、地下管线埋设【、地形等因素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4.1.!4 城《市道路?的跨河?桥,梁、桥墩布置宜与河!道水流方《。向平行?桥,。梁总宽不宜》小于规划河》道宽度梁底》。标高应满足防洪、】排涝及通航要求【 ? , ? 4.1.5 【 道路交叉》口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道路《。相交宜采用正交【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度不—宜采用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二)交叉—口分平交和立交【高速公路与城市【。各级:道路快速《路与快速路、主干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交或按?规划留足立》交用:地;主干《路与交通繁忙的【其他道路《相交时应视交通流量!情况设?置立交   !  (?三)快速路、主【干路或中央设隔离】带的:城市干?道宜根据交通要求建!设人行天桥、地道等!立,体行:人,过街设施  !   (四)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清除》。高度1?.2米以上的—。遮挡物交叉口转弯】半径宜?按表4-2要求控】。制 : 表4-2 ! 车行道路交【叉口转角半》径, —。 道路类!型 — 主?干路 【 次干路 【 ? 支路《 — 基地?出入口 【 】 交叉口缘石转!弯半径(米) ! ?。 33~38 】。 20~【25 【 10?~15? 5~】10 !     》(五)干路与—干路的平《交路口应根据—车流量、流向—等实:际情况宜渠》化拓宽提《高通行能力渠化【交通的拓宽》后,每车:道宽:为3~3.》25米;《其他进口车道的展宽!段长:度一般为4》0~70米出口【车道的?展宽段?长度一般为30~6!0米 《 4.】1.6 建设【项,。目基地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详细规划要—求,;城市主干路应【严格控制开设基【地,机动车?辆出入口 【 4.1】.7 ? 道路通车净高【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机动》车道净高不应小于】5米其他城》市道路不应小于4】.5米 —    《 (二)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道净高不》应小于2.5米非机!动车道同《时,作为机动车应急通道!的通车净高不应【小于:3.:5米 《。   《  (三)消防通】道净高?不应小于4》米 《 4.【1.8?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及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 4.1【.,9, 停车场(库)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不宜?。超过2?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300米在城市【外围不宜《超过500米 【 ,   《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其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交叉—口、桥?梁,、隧道等坡道起止】线距离应大于—。50米   !  (二)停—车位不足的城—。市中:心区及商业密集【地区可考虑结—合城市次干路、支路!设置路?边停车带 —     (三)!停车泊位数小于【等于1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双车道或2》个单:车道的出入口当停】车泊位数小于25】辆时宜设置》1个双车《道出:入口也可设置1个】单车道的出入—。口但必须完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出入!口外应设《置不少?于2个的等候客【车位:     】停车泊位数大于1】00辆小于等—于3: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双车—。道,和,1个:单车道?的出入口 》     停】车泊位数《大于300》辆小:于等于5《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2个双》车道的出入口—    【 停车泊位数大于5!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3个双《车道的出入口 】 ,     (—四)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 【    — (五)停》车配建指标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执行《。(附:表4) — 4.1.!10 公交停靠】站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公:。交停靠站的间距【一般为500~60!0米其它《区域一?般为800~—1000《米道路交叉口附近】的站位一般应设在交!叉口:的出口道一侧距交】叉口的直线段—距离:应在50米以—上 《。     (二【)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车站 !  《 ,。  (三)城—。市干路上的》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设有公《交专用?道的干?路可不设港湾—式停靠站 》 4】.1.11 公】。共加油站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的加油站》宜按:2.5公里的服务】半径设置 —     (二)!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置在次干路上并应!在站内?设置车辆加油等候车!。道, 第二节》 管线综合 】4.2.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在城市!主要地段主要道【路以及居住区内【的各种工程管线【一般应?。埋入地?下;:除必须架空设置的轨!道交通线路外—不得新建35k【V及以下等级—。架空电?力线:。及其他架空》线工程以下区域内现!有架空线应根据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一)城市建》设密集区《域;    ! (二)主要铁【路客运站《、主要客运港—口;: :     (三】)重要旅游景观【。区域、人文景观处 ! — 4.2.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与黄海标高系统 ! : : 4.2.3 !。 各类地下管—。线宜结合城市—道路布置管线—敷设应当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平行走向顺》直;个?别管线可结合河【道,、绿化带等布置 ! ,     》管线敷设位置宜【遵循下?列规定 《  《   (一)管线】干管:应布:置在靠?近主要负《荷中心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 :    《 (二)《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管和燃气《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及电《力管 》     (三)】在道路中心线以【北、以东安排雨水管!、给水管《、电力管;在—道路:中心线以南》、以西安排》特殊管线、污水【管、通讯《管、燃气管 —     【(四)?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通讯!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    (五)高】、,次高压?及中压燃气设施【中心线两侧5米【及5~50米范【围内区域分》别确定为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地】下燃气管道不—得穿越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得穿越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 【4.2.4 下】列地段的地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敷设【 《    (》一)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城市道路以及配【合兴建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 ! ,    (二)【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河流的交叉!口; 》     (三)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如公共?。活动:中心、历史保护街区!。等,); 》 ,    (四)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基地《内    】 ,正常状态《。下的通讯电缆、【。电力电缆、给水【管、排水管可—以进入综合》管沟 ! 4.2.5 【 ,地下管线《之间管线与铁路【、道路之间应减少交!叉,需,要交叉的宜采用直】角相交如斜角时【其交角宜大于45度!。在,重要交叉口》(,包括主体交叉口【或水泥混凝土等【刚性路面下)—。应,预埋:过街管 》     —。。地,下管线产生交叉【时规划布置》应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压力管《线避让重力管线【; 》   ? (二)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     —(三)支管避让【干管; 【    《(四)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 : ?。 4.2《.6 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敷设于人《行,。道或分隔《带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2》5米并与道路侧【石外缘的水平—净距不大于0—.4米 《 4.!2.:7 ?地下管线检查井【的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和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与安全 ! 4】.2.?8 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前提下允许在工【业区等区《域内适当布》置供热等地上管【线地上?管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同一通道内的地!上管线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同一?管架或走《廊内; 《 :     》(二)?应统筹安排通道内】。的地:下与地?上管线; —   《  :(三)不影响交【通运输、消防、检】修,、,人行:以及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    (四—)可燃性《气体管道不得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或仓库区内敷设;!  》  : (五)架空电力】线和通信电缆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条件下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或结合防【护绿带架设架空【电力线?严禁跨越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不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并尽量—避,。免跨越?其他建筑物》确,需跨越应满足—。相关规范; 【    》 ,(,六)架空线的杆塔】应当整齐、》规则排列设置牢固符!合市容景观》要求应避免频繁跨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 — 4.2.9【 :新建:、扩建桥《梁和隧道的应当【。根据管线《。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管位 《  ?  : 管线通过桥—梁和隧道时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保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维护?。、,养护 ?    — 管线穿越或—跨越河道时》。应满足相关》河道通航标》准、规划河宽和河底!标高 —    在》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六级以上航道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0米以》下;七级《以下航道内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1.5米以—下并在上、下游各3!0,~50米岸边上设】置“禁止抛锚”等标!志,在其他河道》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0米以下 】 》 ,4.2.1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高压电力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当管线工》程需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隧道、绿(林)】地、河道、人防【设施、建(构)【筑物等时或与消防】。控制、树(》林,),木保护以及其他管】线发生矛盾时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相应?的防:护或:安全措施新建地下】管线应征求周边【现状已?敷设管线单》位的意见 【 4.【2.11《 地下管》线敷设的深度—和,架空线设置的高度】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林)木等的间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  :。居住区内《的各类?管线之间的水平【及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的规:定,执,行 ?   《  管线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确》因实际困难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4.2.1》2 其他涉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定可按建设—部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节— 竖?向设计 4.【3,.1 竖向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一)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石方!、挡土?墙、护坡和建筑基】础工程量减少对【土壤的冲刷》 ?  :  : (二)《各项工程建设场地】的高程要求以及工】程管线适宜》的埋设深度 【 :    (三—)场地地面排水及防!洪、排?涝的要求 【     (四)车!行、人行及》无障碍设计的技术】要求 《 ,     (—五)场地设》计高程与周围相【应的现状高程—(如相?邻地:。块标:高、周围的城—市道路标《高、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及【规划控?制高程?之间有合理的衔【接 《     (六【)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场【地之间(包括建【。筑散水、硬》质和软质《场地)建《筑物与道路停车【场,、广场之间有—合理的关系 】  :   ?(七)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建设场地及周】围场地的环境—景观 ! 4.3.2 场!地竖向?设计的原则 — , , ,    《(一)?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黄海高》程基准?标高:     】(二)占地面积【大或地?形起伏?复杂的场地应做竖向!布置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并使填挖方接】近平衡 》     (三)!合理利用和收—集地面水并有效排】除,场地和?路面雨?。水,  》   (四)—。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或等于城市【设,计防洪、防》涝标高;沿海或受】洪水威胁《地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位标—高0:.5~1.》0米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 !  :  (五)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场地《周,边道路设《计标高且《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 :  《   (六)场地设!计标高与建筑物【首层:地面:标高之间的》高差应大于》0.:15米? — 4.3.—3 : 场地设计标—高应满?足第:7.1?.3:项的规定 【 4—.,3,.4 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 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表 : 】 用地名称【 【最小坡度(%) 】 —最大坡度(%—) 》 ? , , —居住用地 — 0.2】。 25 ! , 《。 , 》。 :。公共设施用地 ! , 0.》。2 【20 — — 工业用【地 :。。 0.】2 10! 《 】 城市道路用【地 — 0.2 】 5 ! — 仓储》用地 》 《。0.2 】。 10? , 【 , 铁—路,用地 — 0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