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配套】设施
第【4.3.《1条 邮—政报刊亭、电话【亭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的邮政报刊!亭、电话亭》在,城市主干道上按【30:0~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在城市—次干道上按600】~800米》设置:其他区域《按100《0,~1500米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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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邮政报刊》亭、电?话亭作为《。城,市,小品应控制其用地】规模报?刊,。亭为2~3平方米电!话亭应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其建筑景】观应符合城市景观控!。制要:求
第—4.:3.2条 》 垃圾《转运站
】 (一)《。转运站?规模:。根据垃?圾转运量《可分为小型》(转运量《小于15《0,t/d)、中型【(转运量《为150~450t!/d)和大型(转运!量大于?。450t/d)等三!种
(二!)用人?力收:集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公《里;用小型机动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公里县《城垃圾通过转运站收!集后统一转运入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 (三)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应符合防火!、卫生、日照—等规范及《各种安全《的,要求:
? ?。。(四)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房、公共建筑】物以及环境相协【调
— (五)大、中型】。转运站内应绿—化,其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并设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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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条 公共厕所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主要道路公厕—间距为300~5】00米在笛扬路、万!商路、港越路等人】口较:为,密集的道路宜小于3!00米其他》城市道?。路公厕之间的—距离应以80—0~1?000米为宜在市场!区和未改造的旧城区!之间的距离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
【 (:二)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指标—新建住宅《区,。内公共?厕所按千《人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的》指标确定;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内公共厕所按—千人(以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15~25平方】米计;旧城区未【改造地段内公共厕所!按千人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计;沿城市道路公!共厕所按千人(以】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5~—1,0,平方米计《
》 (三?)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小:品在城市《道路两侧应符—合沿线城《市景观?要求并按一、二类】厕所标准建设其【他区域?应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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