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公,共,配套设?施
第—4.:3,.1条 邮【政报刊?亭、电?话亭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的邮政报刊》。。亭、:电话亭在城市主干】道上按300~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在城市【次干道上按6—00~800米设】置其他区域按—1,00:0~1500米设】置,。
: (二)【邮政报刊亭、电话】亭作为城市小品【应控制其用地—规模报刊亭》为2~3平方米【电话亭应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其建筑景观应【符合城?市,景观控制要求
【
?第4.3.2—条 垃圾—转运站?
—(一)转运》。站规模根据垃圾【转运量可分为小【型(转运量小于1】5,0t/d)、中【型(:转运量?为150《~,450t《/d)和《大型(转运量大于4!50t/d)—等,三种
》 (二)用人力!收集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公里;用小!型机动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公里县城垃圾通过转!运站收集《后统一转运入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 《。(三)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应符合防火、】卫生、?日照等规《范及各种《。安全的要求
! (?四)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房、公共】建筑:物以及环境相—协,调
(五!)大、中型转运【站内:应绿化其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并设】污水:处理:设施
第【4.3.3》条 公共厕所【
《 :(一)?县城规划范围—内主要道路公厕【间距为3《00~500米在笛!扬路:、,万商路、港越—路等人口较为密集的!道路宜小于》300米其他城市】道路公厕《之间的距离应以【800~1000】。米为宜?在市场区和未改【造的:旧城区之间》的距离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
】 , (二)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指标新建住宅—区内公共厕所按千人!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的指标确定;】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内公—。。共厕:所按千?人(以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15~25平方!米,计;旧城区未改造地!。段内:公,共厕所按千人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计;沿城市!道路公共厕》所,按千人(以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5~10平》方米计
— : (三)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小品在城市道路两!侧应符合沿》线城市景观要求并】按,一、二类厕》所标准建《设其他区《域应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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