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 建筑
第4!.,2.1条 —建筑容量《
(一)!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附录五规定!的内容确《。定,
(二)!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4.2.!2条 建筑间距】
(【一)建筑间距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涉及!高,层建筑和《平面:。布,局复杂的多层建【筑同时采取》日照分析方法来【确定最小间》距
— (二)住宅间距
!
】 ,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本县《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
! 2、住宅建筑间!距除满足《住宅日照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
!(1)平行布置的多!、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 》 朝向为南北】向的其间距》在旧城改造地段内】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倍在新区不小于1】.2倍?当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15°以—内建筑?间距按标准日—照间距计;》当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1,5°:~45°时其建筑间!距则按标准日照间距!0,.9:5,折减居住建筑一【般不宜采《用,东西向(方位—角大于45°)布置!。确,实无法?避让时其间距—不小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9倍
】
》 : (2)》相互垂直布置的多】、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
【。 其?间距:不小于?南(东?)侧建筑高度—的0.8倍》垂直布置《。的山墙宽度大于16!米时其间距则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 — (3)多、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大于30《°,、小于或等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
】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大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 (4》)高层?住宅与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
? , 【朝,向为南?北向的?。面宽大于《等于32米的高层】建筑与?其北侧的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1.0倍且—间距最小值》为24?米;面宽《小于:32:米的高层建筑与【其北侧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间距【最小值为24米
!
【 (5)北侧【居住建筑底层有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的其》间距:计算时可扣除建筑】底,层高度
【 》 (6)多、低层】住宅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6米对按此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按消防或通道要求】。控制
! 高》。层住:宅与:。两侧居住建筑的侧面!间,距不宜小于1—3米两?侧均有?窗的不宜小于—15米
》 《 : (7)在符【。合上述间距规定【的前提下低》层住宅与《其北侧多层》住宅的间距不小【于10米《;多、低层》住宅与北侧高层住】宅、中高《层住宅的间距不小】于13米
】 《 (?8)居?住小区级道路—两侧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居【。住,组团级道路两侧【建筑间距不小—于8米?。
》。 (:三)非居住建筑间】距
? 】1、:医院病房大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的《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隔声等】及专:。门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南侧】为多层?。。建筑或中《高层建筑《的其间距在》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地段: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5倍;
! : :。 2、除上【述建筑?之,外的:其它非居住建筑(】不包括零星附属设施!如配电?房、:门卫、围墙》等)的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南侧为多!层建筑的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
》 , 南侧为高!层,或中高层建筑的【其最小间距为—。18米
【 (四)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侧时两者之间【的间距按《住宅:间,距控制
《
(五)建!筑间距由相邻—建筑物双方》。负责退让如未建【造,且层次一致的一方负!责退让按规定—计算:。的一半建《筑间距;建筑—层次不一致的—建,筑物间距层次低【的建筑?物只负责退让自【。。身的建筑间距—其余由建筑》层次高的建》筑物:。负责退?让,如已建造的则按“】后造退让”的原则】由后造的建》筑物负责退让
】
第4.2.3条! 建筑物退让
】
(一【),建筑退道路红线
】
【。 1、《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特殊交?通要求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表:4-1控制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交叉!口的最小距离
! 表4?-,1
》
注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计算以》建筑物底层最突【出的外墙边》线为准?。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等同较?窄路的?后退距离异形—交叉口?的建筑?后退由规划》设计:另行:确定
— ? 2—、在房屋密》集地区建高架桥房屋!与高架桥外侧—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并宜设隔—音板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后退高架道路—边缘的距离按表4】-2控制《
:建筑物离高架和匝道!的最小距离(m)
!
表4-2【
【
:。。。 类别》
》 建筑物离现【状高架和匝道的距】离,(m:), ,
!
《 居住建筑
! 非居住建筑】 ,
》
》 多》层
高!层
》 ,
【 高架》
3】0
【15
【 20
】
,
— 匝?道
《 18
】 , 10
—
》15
】。
: 3!、核心城区内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控制指标》详见:本办法附录五表5-!1
—。 (二?)沿建?筑基:地边界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1、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展?览馆:、大型旅《馆、:办公楼及大型—。商场等重《要,建筑:物其:主要出?入口面向《城市道路的在符合】道路:后,退规:定后应再后退10米!以上:。
《 2【、,沿杭甬?铁路两侧《布置建筑《物时除按有关专业规!范规定执行外建筑】物与: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5米在铁》路道口进行建设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 3!。、沿高速公路—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高速公路边【。线5:0米以?上;沿?。国道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国】道边线2《0米以上;沿省道】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省道边线15—米,以上
】。 4、建筑】物沿城市道路—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等附属设—施和外挑部》分垂直投影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用地:红线
! : 5、?地下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且不少于3米
!
, ? 6、当建!筑物旁有电力线【时建筑?物最外侧《。边缘与10千伏电力!线,导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与35千!伏电:。力线为10》米与110千伏电力!线为12米与220!千伏电力《线为15米
【
第4.》2.4条 建筑高】度控制
【 (一)面临【城市道路的》建,筑高度除应符合消防!、日照和沿街景观】等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1、沿路建!筑高度(H)一【般控制在1.2~1!.5(W+S)
】
式中W─道路【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距离
】 2、】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按宽路?计算但沿窄》路部分?的建筑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按窄路—确定
》 — 3:。、城市主要道路【和中心?地段的建筑》高度:可,视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要求确定
】 (二)【多层、高《层住宅的层高宜【为2.8《~3.?0,米,层高超过4.5米的!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按,1,.5倍计算》;层高超过》6.:0米:的按2倍《计算;坡顶层视具体!情况:核定
【 (三?)商:。业建筑?层高不宜超过—5.:1米超过《的按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裙房及》。。。门厅视具体情况【核定
— ,。 (四)办公—楼,层高不宜《超过:4米:。超,过的按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裙房?及门厅视具体情况核!定
【(五)工业》建筑有工艺》。要求的层《高按:其工艺要求确—。定其它厂房层高【超过8米的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按【2倍计算《
第4.【2.5条 建【。筑,基,地的绿地
》
(一【)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当符合附录》五,表53规定的—要求
】。(二)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的公共绿地即—集中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和儿童!游戏场及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 ,(三)基地内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可将地下《室顶板面、屋面地】栽绿地?面,积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规则】为覆土顶面离地高度!不超过1.5米【且覆:土厚度?。在0.5~1.0】。米的折算系数—为7:0%;覆土顶面离地!高度:不超过1.5—。。米且覆土厚度—大于1米的折算系】数为:100%
》
第《4.2.6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积极鼓励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建筑?容,积率但?对层高在2.2米以!。上、用于经营—性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
《
第4.—2.7条 居住】建,筑与用地
【 : (一)新》改建居住区》按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级制【定规划居住小区【人口规模10—000人以上—用地15公顷以上】;,居住组团人口规【模1000人以上用!地2:公顷以?上
:
》(,二)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用】地平:衡控制指标、人均控!制指标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应符合附录五表【5-4、表5—-,5、表5-6的【规定
(!三)配电间、开闭】所、水泵房、—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气化站》、电:。信机:房等: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及公益性服务—用房、消《防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宜与其他建筑—组合:或集中布《置避免单独、分散】设置以减少小区建】筑密:度增加绿地面积并注!。意设计的美观与整】体的协调消防及生】活水池应埋》入地下其地上适宜】绿化
】(四)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量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地当为高层住宅时!。需满足?大型消防车回车要】求
【小区路路面宽—6~9米;组团路】路面宽3~5米【;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3规定
【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线
(!五):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统一:规划暗埋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管线《并同步配套》建设:同步组织验收
! : (六)居住区允许!设置围?墙的其方案由县建设!局统:一审定?占地2?公顷以下的居—。。住组团?原则:上不单独设置围【墙
第4【.,2.8条 — 农村个人建—房,
? (一)农村个!人建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日】照间距比不少—于11.《1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得!。大于:宅基地面积的80】%;成组布置的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一般为?2.0米最多不超】过3米
】 ,。(二)农村》个人建房确需建【围墙的不得妨碍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四邻】。通风、采光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 (》。三):凡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村:不予审批农村个人】建房
《。
第?4.2?.9条 》 临时建筑
】 : 临时建《。筑其层数一般为【一层高度不超过3】米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并不】得改变?批,准的使用性质
!。 , 临时建筑到【期后应自行拆—除;确有《需要:且对城市规》划无影?响的可申请》延期:
第》4.2.10—。条 建筑—景观
《 《(一)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应配建“【亮化”工程八层以】上的建筑均需作【外墙灯光设计沿街广!告、招牌设置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统【一规划?采用灯光或霓虹灯形!式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明确
(!。二)宽?度在:24: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和新杭甬运河、萧!甬运河及新开河【、瓜渚湖景区、大】小坂湖城市休闲区、!。规划南运河》、规划柯岩江—、鉴湖江临街(河】。。)建筑立《面不得设置锅炉、烟!囱、凸阳台和给排】水等明管《沿城市道路和—城市主?要,河,道,。两侧:建筑立面《。一般不得设置空调机!室,外机:。位,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做隐蔽处理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明确不得设置!外,凸防盗网《
(三)!。底层沿街商店设置】遮阴篷帐应由开发】商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实施净高不得!低,于,2,.4米并《不得影响上层采【光通:风,宽度不得超【过,。。人行道
《。
《 (四)小区内【住宅屋顶平改坡应】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组织】对整个小区》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改造
》
第:。4.2.11—条 其它
! (一)户—外广告?
? : 1、根】据城市不同功能分区!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设置户》外广告的适宜程度不!同区域实行分类控】。制
【 : 2?、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其《形,式、形状、风格、尺!度、:色,。。彩及材质应与周【。围环境?、建筑的整体—景观保持和》谐统一不得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牌匾一般应设】有照明设施保证夜】间亮:化大型高空》户外广?告要采用霓虹灯亮化!照明保证夜晚景【。观效果
【。 ? 在道》路两侧?杆体上设置伸臂式】广告:应,确保道路上方—净空要求《。同时避免《破,坏景:观视:。线
】 ?在公共绿地、道路护!坡上设?置的板式广告不能遮!挡绿地且板面限高】。在6米以下》相邻广告牌高度【要统一必《须采用亮化形—式
》 有代】表性的现代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不得在?建筑外立面设置招牌!只可在其《入口处设《置相应规格的牌匾
!
【 3?、未尽要求须遵【照绍兴县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 沿城市—道路的原有建筑未经!。县建设局《许,可不得增开门窗确】。有必要的须经县【建设局审批在不破】坏道路绿地和原有建!筑结:构、造型的前—提下:按规划要求留—设
—。 (三) 环保、!卫,生、劳动、消防、】防雷:、防洪、抗》震、文?保、节?能,
! ,1、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工程》应,符合环保、卫生规范!标准并由环保、卫生!部门对工程设—计有:关部分进行审查
】
!。2、生产性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和初步!设计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劳—。动、卫生防》疫部门审查其—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 : , 3、各项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
! 《。 4《、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采取抗震措施【按抗:震规范设防
—
》 《5、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如涉及河流!岸线:、地下?矿藏、?农田水利等的应预先!由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 》 6、》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利:残疾人通行
! 》 7、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电力设施、【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和其他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设计纳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内!容设计图纸须经【气象部门审核—
? ? , 8《、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防洪要求根据城区】百年一遇洪水位【。标高要求萧甬铁路以!南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一般控制《不,低于黄?海高程5《.5米?萧甬铁路以北一【般,控,制不低于5.4米(!其中:大坂:湖直江以东、—马,。山闸西闸江以北【地区不低于5.3米!),
【 9、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预先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10、《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按相》关规范及《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设计
】 (四) 】 城市人防 涉】外安全?
! 1、城市人防
! 》 : ,柯桥城?区,作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城其人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县【人民防空部门—参加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畴
! 《 2、涉—外安全
》 》 : 涉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并向!。市国家安全局申报】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