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
—
第4.2—.1条 》建筑容量
】 (一)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附:。录,五规定的内容确定
!
, (二)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4.2.2条 建!筑间距
】 (一)《。建筑间距《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涉及高层—建筑和平面布局复杂!的多层建筑同—时采取日《照分析方法来确定最!小间距?
—。(二)?住宅间距《
? 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本县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
—。 《 2《、住宅建筑间距除满!足住宅日照》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 《 (1)平行—布,置的多、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 朝向【。。为,南北向的其间距在】。旧城改造《地段内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倍在!新区不小于1.2】倍当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1《5°:以内建筑间距按【标准日照间距计;当!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15°~45【°时其?建筑间距则按—标准:日照间距《0.9?5折减居住建筑一般!不宜采用《东,西,向(:方位角大于45°】)布置确实无法避】让时其间距不小【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9,。倍
? 【 (2)相互垂直布!置的多、《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 》 其间》距不小于南(东【)侧建筑高度的【0.8倍垂直布【置的山墙宽度大于】16米时其间距则】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3)多、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大于3《0°、小于或等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
! 当!两幢建筑物的夹角大!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4)高层住宅与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
《 《。 :朝向为南北》向的面宽大于等于】32米的高层—建筑与其北侧的【。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1.0》倍,且间距最小值为24!。米;面宽《小,于32米《的高:层建筑与其北—侧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6倍且间距最!小值为2《4米:
】 ?(5)北侧居住【。建筑底层有》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的其间!。距计算?时,可扣除建筑底层高】度
? : 《。 (6《)多、?低层住宅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6米对按此—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按?。消防或通道要求控】制
—。 高层住!宅与两侧居住建【筑的侧面间距不宜】小于13米》。两侧:。均有窗的不宜小于】15米
》 《 (7)在】符合上?述间:距规定的前提下低】层住宅与其北侧【多层:住宅:。的间距不小于10米!;,多、低层《住宅与北《侧高层住《。。宅、中高层住—。宅的间?。距不小于13米【
》 》(8)居《住小区级道路两侧】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居?住组团?。级道路两《侧建:筑间距不小于8米
!
(三)非!。。居住建?筑间距
! : 1、《。医院病房大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的?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隔?声等:及专门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南?侧为多层建筑或中】高层建筑《的其间距在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地段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5倍;》
》。。 ?。。 2、除上—述建筑之外的—其它非居住》建筑(不包括—。零星:附属设施如配电【房、:门卫、围《墙等)的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南侧?。为多层建筑的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
! ? , 《南,侧为高?层或中高层建筑的其!最小间距为18米】
? (四)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侧【时两者之间》。的,间距按住宅间—距控:制,
? (五)—建筑间距由相邻建】筑,物双方负责退让如未!建造且层次一致的一!方负责退让》按,规定计算的》一,半建筑间距;建筑层!次不一致的建筑物】间距层次《低的建筑物》只负责?退让自身的建筑间】距其余?由建筑层次高的【建筑物负责退让如】已,建造的则按》“,后造退让”的原【则由:后造的建筑物负责退!让
第4.】2.3条《 建筑物退—让
:。
(—一,),建筑退道路红线
! 》。 : 1、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特殊交通要】求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表】4-1控制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交叉口的》最小距?离,
《表4-1
—
— 注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计算以建—筑物:底层最突出的外墙边!线为准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等同较窄路的后【退距离异形交叉【口的建筑后》退由规划设计另行确!定
:
》 》 2、?在房屋密集地—区建:高架桥房屋》与高架?。桥外侧?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并?宜设:隔音板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后》退高架道路边—缘的:距离按表4-2控】。。制
:
,建,筑物离高架和匝【道的最小距离(m】),
,。。
表4-2
!。
【。 类别
】 建筑物离现!状高架?和匝道的距离(【m)
—。
》
? , :居住建?筑
— , 非居住建筑— ,
!
多层
!
, 高层
】
:
》。
高架】 ,
—30
— ,。 15
》 ? 2:0
:
?
?
《 , :匝道
!18
— 10
【 1《5
【
,
!3、核心城区内【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控制》指标详见本办法附录!。五,表5-1
】 :(二)沿建》筑基地边界》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1、【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展览馆、大】型旅馆、《办公楼及《大型商场等重要建筑!物其主要出入—。口面向城《市,道路的?。在符合道路后退规】定后应再后退10】米以上
【。。 2、】沿杭甬铁路两—侧布置建筑物时除】按有关专业规范规定!执行外建筑物与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5米在—铁路道口进行建设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 ?3,、沿高速《公,路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高速公【路边线50米以上】;,沿国道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国道?边线20《米以上?;沿省道两侧—布置建筑建筑—。应退让省《。道边线1《5米以上
! 4、【建,筑物沿城市道路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等附属设施和】外挑部分垂直—投影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用地红线
【 》 , :。5,。、地下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且不少于】3米
! : 6:、当建筑物》旁有电力线》时建筑物《最外侧边缘》与10千伏电—力线:导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与35【千伏电力线为10米!。与110千》伏电力线为12米与!220千伏电—力线为15米
!。
第4.2.4条】 ,建筑:。。高度控制
!。 (一?)面:临城市道路的—建筑高度除应—符,合消防、《日照和沿街景观等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 1、沿路建筑【高度:(H:。)一般控制在1【。.,2~1?.5:(W+S)
式中!W─道路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距离!
! 2:、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按宽【路计:算,但沿窄路部》分的建筑《。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按窄路确》定
《 3、!城市主要道路和中】心地段?。的,。建筑高?度,可视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要求《确定
(!二)多层、高层住宅!的层高宜为2—.8~3.0米层】高超过4《.5米的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按?1.:5倍计算《;层高超过6—.0米的按2倍计算!;坡:顶层:视具体情况核定【
—(三)?商业:建筑层高不宜超过5!。.,1米超过的按—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裙房及门厅视具!体情况核《定
(四!)办公楼层高不宜超!过4米超过的按【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裙房:及门:厅视具体情况核定
!
(—五)工业建筑—有工艺要求的—层高:按其:工,艺要求确《定,其它厂房《层高超过8米的【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按?2倍计算
—
第4.2.5】条 建筑》基地的绿地
—。
? (?一)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当符合【附录五?表53规《定的:。要求
《。 (二)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的公共绿【地即集中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和儿童游戏场—及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 (三?)基地内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可将地《下室顶板面、屋面】地栽绿地面积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折算规【则为覆土顶面—离,地高度不《超过1.5》米且覆土厚度在0】.5~1.0米【的折:算,。系数为70%—;覆土顶面离地高】度不超过1.5【米且覆土厚度大于1!。。米的折?算系:数为10《0%
第4.!2,.6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积—极,。鼓励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建筑容积率但对!。层高在?2.2米以上、用】于经:。营性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
《
第4.2【.7条 居住建】筑与用?地
(】一)新改建居住【区按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级制定规划居住小】区,人口规模1000】0,人以上用地15公】顷以上;居住组【团人口规《模1000人以上】用,地2公顷以上
【
,。 《(二)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用地平衡控制指!。标、人均控制—指标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应符合附【录五表5-4、【表,5-5、表5-6的!规定
(!三):配电间、开闭所【、水泵房、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气化站、电信机房】等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及公《益,性服务用房、消【防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宜【。与其:他建筑组合或集中布!置避免单独、分散设!置以:减少小?区建筑密度增加【。绿地:面,积并注意设计的美观!与整体的协调—消防及生《活,。水池应埋入地下其】地上适宜绿化
】 ,。 (《四)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量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地—当为:高层住宅时》需,。满足大型消防车回】车,。要求
?
《 小区路路面宽【6~9米《;组团路路》面宽3~5米;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3规定!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线
【 , (五)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统一规划暗埋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管线并同步配套建】设同步?组织验收
!。 (六)居住区允】许设:置围墙的其方—案由:县建设局统一—审定占地《2公顷以下的—居住组?团原则?上不单?独设置围《墙
第4【.2:.8条 《 农村个人—建房
》 (一)农【村个人建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日,照间距比不少—于1:1,.1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得大!于宅基地面积的8】0%:;,成组布置的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一般为—2.:。0米最多不超过3米!
(【二)农?村个人建房确需【建围:墙的不得妨》碍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四邻通风、!采光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 (三)【凡,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村不予—审批农村《个,人建房
第】4.2.9条 !临时建筑《
临时建!筑其层?数一般为《一,层高度不超过—3米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并不得?。改变批?。准的:使,用性质
【 临时建筑到期】。后应自行拆除—;确有需要》且,对城市?规划无影响》的可申请延》期
第—。4.2?.10条 — 建筑景观
! (一)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应配【建“亮化”》工程八层《。以上的建《筑均需作外墙灯【光设计沿街广告、招!牌设:。置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统一规划采用】灯光或霓虹灯—形式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明确?
(二)!宽,度在24《。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和!新杭甬运河、萧【甬运河?及新开河、》瓜渚湖?景区、大小坂湖城】。市休闲?区、规划南运河、】规划柯岩江、鉴湖】江,临街:(河)建筑立面不】得设置锅炉、烟【囱、凸?阳台和给排水—等明管沿城》市道路和城市主要】。河道两侧建筑立面】一般不?得设置空调机室外】机位,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做【隐蔽处理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明确—。不,得设置外凸防—盗网
】(三)底层沿街商】店设置遮阴篷—。帐,应由开?。发,商,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实施《净高不得低于2.】4米并不得影—。响上层采光通风,宽!度不得?超过人行道
】 (四)小区】内,住,宅屋顶平改坡—应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组织对整【个小区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改造
【第,4.2?.11?条, 其它
— : :(一)户《外广告
— 1】、根据?城市不同功能分区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设,置,。户外广告的适—宜程度不同》区域:实行:分类控?制
》 —2、: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其形式、形状、风!格、:尺度、色彩》及材质应与周围环】。。境、建?筑的:整体景观保》持和:谐统一不得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牌匾一?般应设有照明设施保!证夜:间亮化大型高—空户外广告要采用霓!虹灯亮化照明保证】夜,晚,景观效果《
— 在道—路,两侧:杆体上设置伸臂【式广:告应:确保:道,路上方净空要求同时!避免破?坏景观视线
】 《 在公共绿地、!道路护坡上》设置的板式广告不】能遮挡绿地且板面】限高:在,6米以下相邻—广告牌高度要统一必!须,采用:亮化形式
! : 有代》。表性的现代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不得在建】筑外立面设置招牌只!可在其入口处设置】相应规格的牌—匾
!。 3、未尽—要求须遵照》绍兴县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 】沿城市道路的原有建!筑未经县建设局许可!不得增开门窗—确有必要的须经县】建,设局审批在不—破坏道路绿地和原有!建筑结构《、造型的《前提下按《规划要?求留:设
(三!), , 环保、《卫生、劳动、—消防、防雷》。、防洪、抗》震、文保、节能
】
》 : 1、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工:程应符?合环保、卫生规范】标准并由环保、卫】生部门对工程设计】有关部分进行审查
!
? 》。 ,2、生产性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和初步】设计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劳动、卫》生防疫部门审查其】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有关规定
【 》 3、各项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
【 4、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采取抗震措施!按抗震规范设防【。
— 5、—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如涉—及河流岸线、—。地下:矿藏、农田水利等】的,应预先由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
】 6、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利残疾?人通:行
》 》 7、?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电力设施《。、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和【其他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设计纳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内容设计图纸须】经气:象部门?审核
— : 8》、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防洪要求—根据:城区百年《一遇洪水位标高【。要求萧?甬铁路以南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一般控制不低于黄海!高程5?.5米萧甬铁—。路以北?一般控制不》低于5.4》米(其中大坂湖直】。江以东、马山—闸西闸江以》北地区不低于5.】3米)
】 9、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预先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10、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按相?关规范及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设《计
? (四) !城市人?防 : 涉外安全
—
!1、城市人防
! 【柯桥城区作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县城其】人,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县人民!防空部门参加—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畴
《 【 2:、涉外安全
】 》 涉?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并向市国家安全!局申报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