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规划技术】规定
第【。一节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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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条 《县,城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见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第4】.1.2条 【。在详细规划已经【批准的?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录《四)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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