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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规划报建管理!。 第3—.,1,条 : 县城城市规划管理!实行按?不同区域范围分【。级负责管《理的制度 —     (一】)县城?核心城?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管线下—同):由县建?。设局按有关》程序负?责审批或审》核管理?    【 (二)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鉴湖》-柯岩旅游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别由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委、鉴湖-】柯岩旅游区按—有关:程序负责《管理  【   ?(三)?。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区域】。由建设单位(个人】)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县建设局按有关程】序审批管理 【 》 第3.2条 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城【市规划联席审—查会议制度对需要上!报,县政府的规》划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     联席会】。议审查事项》     (!一)审核的规划 !   《      1、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柯,桥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滨海工业《区总体规划和鉴湖】-柯岩旅游区—总体:规划;柯桥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范围【内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柯桥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范围内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城市设】计    】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城市长远发展—需要:控制区域《的规:划  —       3、!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或转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其他城!市规:划 :  《  :。。     》4、各镇总体—规划   】 , (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 ?  :。   ?  : 1、?柯桥:。城市规划区“一【核两片?”区域内及市场区、!。杭,甬运:河及新开《河,景,观,控,制区、柯桥古—镇保护区、安昌古镇!保护:区、瓜渚湖》景区、?大小坂湖城市休【闲区:及鉴:湖-柯岩旅游区等重!点控:制,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 ! , :   ?     2—、除上述第》一款以外《的柯:桥主:城区和鉴湖-柯岩旅!游区:内用地?规,模超过3公顷或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设》项目、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及【32米以上城市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沿街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及规:划方案  】     》 , 3、柯桥》主,城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柯岩旅!游区和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范围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连接各功能区之间!的区域性交通—、,水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 —   》   ? ,  4、县域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县道(柯海【公路、柯袍快—速干线、《金柯:桥大道?、钱陶公路、杭【衢高速公路绍兴【县连接线、平—水,大道、福漓公路【、尹大公《路、钱夏《公路、车竹》公路、平陶公路【等,)等主要交》通干线和萧》绍运:河,。、鉴湖江、》东,小江、西小江、会】稽湖、白塔洋—、大坂洋、尸贝 !。 石湖】、芝塘湖等主—要河:。道、湖泊岸线—两侧150》米范围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和第一视线范围】。。内的矿?山开:采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 :  ?       5、!县政府指定的其【他规:划管理事项 ! ? 第3.3条 】规划许可的》一般规定《   —  (一《)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一般包括】选址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等三个《阶,段,      !   1、有关【部,门在编制年度—计划文?件或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应当先征求县建设!局对建设项目选址】的,意,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报请批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2》。、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1)新《建、迁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新申请】用,地的; —。。    《     (2【),拆迁:城,市房屋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   ?   ?  : (3)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 ,       【  在已取得使【用权:的建设用地上按原批!准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办!理确定建设地—址通:知   【     》 3、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或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由县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出让方?和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县建》设,局批准   !  (三)》。。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个人确需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作》变更的应《当经批准该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附变更后!的,有,关设计图纸报请县建!设,局审定;《需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确定建设《地址通?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县国土局、建—设局批?准,     】(四)建设项—目如涉及环保、【卫生、文保》、交通、消防、气】象、水利、人防【等相关部门》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事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第3!.4条 《 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 】 第3》.5条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选址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 第3【.6条 行政办】公、:公益:事业等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由县建设局提—出规:划选址意《见报县政府审核有】关部:门,凭,县政府批复意见【办理:规划选址、立项、】用地:等审批手续 】     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用地则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取得—    【 加大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力度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受让意向的以—及相对?较好区块的工业【用地应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 第》3.7条 进【。行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挖取砂石、土【方等活动前应—当征求县建》设局的意见 — 第】3.8条 县建】设,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重要建设—工程进行建筑艺【术和环?境协调等方面的【论证有关《部门:在决定和审》批重要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尊重专家的论—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