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业主及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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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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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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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并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规模、社【区,建设、城市道—路规划等《因素:由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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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开发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分别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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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只有单【一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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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人数较多不便于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多,数业主同意的可【。以以单元《、幢或一定》建筑面积、》业主人数为选举【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第【九条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业主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和入住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成立可以首先【组成业?。主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具体工—作业主?大会筹?备机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一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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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机构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由—业主:。。自愿报名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业主代表【应,当由热心为业主服】务、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第十】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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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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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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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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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责》成其恢复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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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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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筹集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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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
第十一条 首!次,业主大会《。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三《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
》 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
《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增补;
】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损坏业主【权益的行为;
【
— (五)监督业!主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交,纳物业管理》等,依照合同《应当缴纳的》。费用;
! (》六)接受业主、【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
【 (七—)配合?。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做》。好本住宅《区的社区管》理工作;
》
《
(—八):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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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受理】申请: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召开《召开业?主大会时应》当于十五日前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纪录
【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和选!举情况报告、—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到?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备案和?公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并公示
《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对全体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议、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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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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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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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业主推选【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应当《事先征求和如实反映!。所代表?业主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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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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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或改选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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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活《动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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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 (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危害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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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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