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审批、》修改、实施的监【督检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
第四《十七条 》县(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内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
!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以社【区和村组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
《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工作—
第四】十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实施监—督,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采取以下】措施
?
!。 (一?)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
: : (二)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 : :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第四十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的》监督
】 《 规划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