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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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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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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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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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取得《城乡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城乡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勘察、设计单】。位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由认定机关取消!资格认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测量单位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规划许!可证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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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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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无法实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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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违—反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进行整改的决!定继:续,进行建设的》;
【 : (《二)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建设或者【违反城乡规划有关】禁止建设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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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法占用城市规划的!公园、绿地、—道路、停车场—、广场?、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各:种地下?管线:和消:防通:。道进:行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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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市容景观—和侵占公共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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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违—反城:乡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强制性!内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乡规划?实施:影响的?
第五十!五条 《在,乡规划、《村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所需经费《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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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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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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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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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告示牌或者在工【程建设期间未保持告!示牌设置完好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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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权属登记的由备【案、登?。。记机关撤销》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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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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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使用性质—并自改?变使:用性质之日起处改】。变使:用性:质部分?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逾:期不恢复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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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变更!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造型、色彩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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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对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或者:没收
第!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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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相关城乡规!划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相【关城乡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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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各类规划许!可证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各类规划—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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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规划》材料:和信息予以公布【的;
! (四—)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控告后不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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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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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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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规?划许可证件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伪造、变《造规:划许:可证件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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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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