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供热管理和【。服务 —第十八条《 城市集中供热实】行经营许《可,制度供热单位应【当,。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在批!准的供热规划范【围内经营 — :。    《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城!市供热用热规划的】要,求;    ! (:二)热源和供—热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     (四【),技,术负责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考试合格;— :    》 (五?)有健全的供热事】故抢:险预案和能》力并配备《专业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热单位和热用—户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监制 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并】履行下列义务 】 :    (一)指导!热用户正《确,使,用供热设施; 】     (二】)配备相应》的专业?维修人员及维修设施!、设备按照供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转】。;   【  (三)维修供热!设施应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相关【热,用户:;  —   (四)—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第?二十一条《 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并告知受!影响区域的热用【户和供热用热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要求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六个月】前向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做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应《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三日?通,知热用户 》。 第:二,十四条 采》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提前和延长供暖的】补贴热费由本—级财政支付 】   ?  采暖《期内对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18—℃±2℃《)要求 — ,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内?设立二十四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对供!热和:服,务质量的投诉供热】单位应及时处—理;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在:采暖期内应建立【二十四?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对!供热质量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质量是否达标产!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