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供热管—理和服务 》 第十八—条,。 城市集《中供热实行经营许】可制度?供热单位应当—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在批准的供热—。规划范围《内经营   !  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城】市供热用热规划的】要求; 【  :  (?二)热?源和供热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   (四)技【术负:责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考【试合:格; 《 :。    《(五)?有健全?的供热事故抢险【预案和能力并—配备专业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热,单位和?热用户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监【制 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并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指导热】用户正确使》用供热?。设施; 》     (二)!配备相应的专业维】修人:员及维修设施—、设:备按照供《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转; 》     (—三)维修供热—设施应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相关热【用户; 《     (】四)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第!二十一条 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并告!知受影响区域—。的,热用户和供热用热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要求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六个月!前向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做】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应明确充水试!。压,时间并提前三日通知!热用:户 : 第二十四条— 采暖期《为当: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提前和延】长供暖的《补贴热费由本—级财政支付 — ,   《  :采暖期?内对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18℃±2℃)】要求 》。 ,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内【设立二十《四,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对供热?和服务?质量的投诉供热单位!应及时处理;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在】采暖期内应建—立二十四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对供热质量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质量是否》达标产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