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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地役权《登,。记,
第四十七】条 申请房屋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房屋权属证书—;
(四!)地役权合同—;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八条 经登!记,。的房屋地役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地役权的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三)房屋地役权【登记证明《;
:
(—四):证明:。房屋地役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终止的文—件;
】(五)其他必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