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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役权登【记
第四十】。七条 申》请房屋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地—役权合同;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八条 —经登记的《房屋地役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地役权的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三)房屋地—役权登记证明—;
《 (四)证明】房屋:地役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终止的文件;—
《 (五)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