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 :预告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 (》一,)预购商品房;
!。 ?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
》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
? (四)在建房屋!;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五十?条 预告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五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四—)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或者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二条 —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 , (四》)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
!
: (五)设立抵!押权的合同;
【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 ,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三】)买:卖合同;
】 (四)双方【当事人有关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房屋所有权证;【
,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四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 ? (四)主》债权合同《;
—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证明;
—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五条 申请在】建房屋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 ?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 , (?五,)施:工许可证《;
《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六条 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当事人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 (?三)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
】(,四)预告《登记证明《。;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是《指预告登记有关【当事人?的书:。面约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第五十七—条 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的房屋权利【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将: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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