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预告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 (一)预购商】品房;
— :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 (四)在建】房屋;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预告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
第五?。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四)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或者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五)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五十二》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 (四)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
— (五)—设立抵押权的合【同;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七)【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五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三)买卖合同;
】
》(四)双方当—事人有?。关预告登记的约定;!。
,
(五)】房屋所有权》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四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抵》押合同;
【 , :(四)主债权合【同;
《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证明:;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五条 【申,请在建房屋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 (五)施工许可证!;,
?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六条 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当事人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 , (三》。。)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
—
《 (四)预告登【记,证明;
《
》(五)其他必—要材料?
: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是指预【告登记有关》当事人?的书面?约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第五十七!条 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的房屋【权利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将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