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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告《登记
第四十!九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
《 ,(一:)预购商品房;
】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
?。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 (四)在建房】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预告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五【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四)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或者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二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 (四)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
! (五)《设立抵押《权的合同;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 ,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买卖合同;
! (《四)双方当事人有关!预告登记的约—定;
《 , (五)房屋】所有权证《。;
—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十四!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抵押合同;
】 ?(四)?主债权合同;
!。 (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证明;
【。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五十五》条 申请在—。建房屋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 (五)施工许】可证:;
》 (六)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五十?六条 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当事人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经预告登记的—相关房屋权利—依法终止或者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
? 《(四)预告登记证】明;
《 (五)其】他必:要材料
《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证明文件【是指预告登记—有关:。当事人的《书面约定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第五十七条 !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的房屋权利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将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