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房屋所有权】登记
《
第一节 【初始登记
第【三十二条 》。 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 (五)房屋测!绘,报告:;,
》 (六)其他必【要材:料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外还应》当提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第三十】三条: 申请集体土【地房屋?初始登记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并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明确和记载【可以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节 转移】登记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一—)买卖;
— :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
(五)】房屋分?割,、合并、析产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 《(七)?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八)《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证明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
除继【承外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还应—当提交转移双方同属!本集体组织成员【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 划拨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应当:先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第三】。十七条 》申请在?建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在建!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四)证明在建房【屋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所!有权申?请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节 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 经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可以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
—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 (三)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 (四)—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五!。)房屋用途》依,法批准发生变化【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申请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 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在房屋《灭失后应当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房屋灭失的证明】
,
, , 被依法查封】的,房屋办理《权属注销登记时【须提交经查封机【关同意的书面证明
!
,第四十?二条 ? 经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房屋权】利人的所《有,权消:。灭后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能,收回的可以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作废
】 人?民政府?征,。。。收的房屋办理注销登!记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