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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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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始登记
第三】。十二:条 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
》 (:六)其他必要材料】除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外还应—当提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
第三十《三条 申请—集体土地房》屋初始登记》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并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明确—和记:载可以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节— 转移登记—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 (四《)继承、受遗—赠;
— (五)房屋分割!、合并、析产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 (八)【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六》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证明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 除继承外》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还应当提交转【。移双方同《属,本集体组织成员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 《划拨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应当先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第三十【。七条: 申请在建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 (二)身份证明!;
(三!)在建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四)证》明在建?房,屋,发生转移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所》有权申请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节 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经【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可以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变更《登记
【 (一)《。房屋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
: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 , (?四)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 (?五)房屋用》途依法?批准发生变化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申请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 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房屋:权利人在《房屋灭失后应—当申请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二《)身:份证明;
】 , (三)房屋权【属证书;
】 (四)房屋灭】失的证?。明
《 被依法查封】的房屋办理权属注】销登记时须》提交:经查封机《关同意的书面证明
!
第四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房?屋权利?人的所有权消灭后】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能收回—的可以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作:废
人】民政府征收的房【屋办理注销登—记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