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申请;
】
《 (二)受》理;
《 (》三,)审核;
! (四)符合登记条!件的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五《)依据登记内容发证!
》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第九条》 房屋登》记申:。请人和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分《别按照房屋基本【单元进行申请和【登记房屋《的,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 :。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摊!位、车位(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条 【 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 ?。 房屋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 (二)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三)房屋灭—失;
】(四)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购房人有证据证明其!已支付全部房—款的可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
— , ?(七)本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一条 两人!以,上,共有的房《屋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 按《份共有的单个共有】人可:以就处分《本人所拥有》份额房屋的登—记单独提出》申请;出售房—产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供其他按—份,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房屋登记代】。理人代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书:面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监护《人代理时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监护关系证明以及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因处分?被监护?人房屋而《申请登记的监护【人应当提供有利【于,被监护人《的书面保证监护人有!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代为申请
第【十三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手续
! ,(一)因房屋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继承、受遗】赠房屋既成事实【的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
《
》(二)自然人—因处分房屋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
— (三—)代理人代为申请】撤回登记的;
! (四)赠与】房产的;
! (:五):处分被?监护人房屋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证或律师《见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条例》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六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可就下列!。事项进行《询问
?
(一【。。)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 :(,二)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
—(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
【 (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
:
, 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出具受理凭证】的日期为《受理日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登记申请】的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记载】之日为?登记日
》 房》屋登记机构》在审核时《发现申?请登记?事项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或公告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公告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实—地查看的《期,。限,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申请人补充】。材料、公告、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的—时间不?计入登记审核时【。。限
第《十八条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一)申—请人与提交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 (二《。)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提交?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 ?(,三)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已有记《载不冲突;
【 《(四)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的?。情形;
!(五)?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 预告登记》、在建房《屋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两人以!。上共:有,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第—二十条 《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前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即行终止【申请:撤回登记《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共同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的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由市、县(【市)房屋《。登记机构颁》发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不,得擅:自涂:改
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资料及【时,扫描、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房《屋所有权《登,记,档案应?当永久保存》不得伪造、涂—改、匿?毁;其他《登记档案自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保存】五年预告登记自预告!登记失效后保存两年!。
—。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因不可抗力—因素灭失或损毁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异地备份的电子【介质资料《和本市?。其他方面有》关资料补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为,房屋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查阅房《屋登记簿、复制房】屋档案资《料,提供便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有偿?利用
第》二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房屋权《利,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换发【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应当查验并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
》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灭】失、遗失房屋—权利人申请补—发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档核实经申请人!在石家庄日报声明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后予!以补发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
第二十六条 已!竣工房屋《经初始登记后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权利方?可登:记;未竣工房屋经预!告登记后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权》利方可登记但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
《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
, ?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 (七)房—屋灭失权利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他项权登记的;【
(八)!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对房屋—所有权?依法实施《或解除财产保全等】限制措施的机关应当!及时向房屋登记机构!送,达相关文书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第二十九条 登!。记申请已受》理但:申请登记的事项尚】。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 (一)—更正登记被受理的;!
》 (二)利害—关,系人对登记簿的已】有记载申《请异议登记被受理】的;
】。。(三)利害关—系人对正在申—请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
(!四)房屋被依法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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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止登!记,事由消失后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按照本】条例规定《恢复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房屋】。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外: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三!十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六【十个工?作日;?
《 (二)》。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十个工作【日;
》 (三)—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十个工【。作日;
》 (四)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十!个工作日;
【 (五—)异议登记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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