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场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
《5.2.1 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排水畅!通或利于组织—场,。地排水的地》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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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避开【洪水威胁的地—段;
】 《3, 避开不良地质环!境发育和《地下坑穴《集中的?地段;
】
: 4《 :。。避开新建水库、人】。工湖:等可:能引:起地下水位上—升的地段;》
》
, :。 5 》避免将重要建设【项目布置在》自重湿陷性很严重的!黄土场?地或: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等,。地段;
《
《。
? :6 ?避开由于《。建设可能引起工【程地质环境》。恶,化的地段
》。
:。
5.2—.,。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合理?规划场地《。做好竖向设计保证场!地、:道路和铁《路,等地表排水畅通【。;
【 2 【在同:一建筑?范围:内地:基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变?。化不宜过大;—
?
《 ?。3 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基湿陷等级低的】地段;
《
【 4? , 在山?前斜坡地《带建筑物宜沿等高线!布置填方厚度不宜】过大;
《
,
》 , 5 储水构筑!物和有湿《润生产工艺》的厂房?等宜布置《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段?或地形较低处;
】
】 6 在挖填方厚!度,较大场区宜避免【在挖填?。交界处规划》布局单体建筑
!。。
5《.2.3 山前】地带的建筑场地应整!平成:若干:单独:的台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台地】应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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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雨水不应沿斜坡无】组织排泄;
!
3【 边坡宜做护坡】或采取支护措施;
!。
》 4 —。 用陡槽沿边—。坡排泄雨《水时应使雨水—由边坡底部沿—排水沟平缓流动【陡槽:的结构应使土在暴雨!。时不受冲刷
【
《5.2.4 【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表5.2.4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与建筑《物类别相应的防【水措:施
表5!.2.4《 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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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陇西地区【(区)和陇东-陕北!-晋西地区(—区)当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大于12m时—压力管道与各类建】筑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
】 2 当【湿陷性黄土》。层内有碎石》土、砂土夹层时【防护距离《宜大于表中数—值;:
! :。 3 采【用基本防水措施的建!筑防护距离不得小】于一般地区的规【定
5.!2.5? 防?护距离的计算—建筑:物应自外墙墙皮【算起:;高耸结构》应自:基础外缘算起;水】池应自池壁边缘(】喷水池等应自回水坡!边缘)算起;管【道和排水沟应自【其外:。壁算起?
5.2!.6 各类—建,筑与新?建水:渠之间的防护距【。离,。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12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湿陷性黄土】层厚度?的3倍并《不应小于25m
】
5—.2.?7 建筑场地平整!后的坡度在建筑物】。周围6m《内不宜小于2%当为!不透水地面时可适】当减小;建筑物【周围6m外不宜小】于0.5《%
! 当采用》雨水明沟或路—面,排水时其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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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建筑物周围【6m内应平整—场地:当为填方时》应,分,层夯(或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当为!挖方时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表面夯(或!压)实后宜》设置:150mm~30】0mm厚的》灰土面层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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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 防护范围内的雨水!明,沟不应漏水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宜设混凝《土,雨水明沟防》护范围外的雨—。水,。。明沟宜做《防水处理沟底—下应设灰土或土垫层!
5.】。2.1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有组织排除建筑物!周边雨水的措施
】
【 1 临—。近有构筑物》(包括露《天装置)、露—天吊车、堆场或【。其他露天作业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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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临近有铁路】。。通过;
》
?
《 3 建筑物的】平面为等《形状构成封闭或半封!闭,的场地
【
5.2》.11 山—前斜坡上的建筑场】地应根据《地形修筑雨水—截水沟
】
5.2《.12 《 防:洪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宜】略高于?一般地区《
5.2!.13 冲沟发育!。的山区宜利》用现有排水沟排【走山洪建筑》场,地位于山洪威胁【的地段?应设置排洪沟排洪沟!和冲沟应平缓—连接宜采用较—大的坡度并应减少】弯道在?转弯及跌水处—应采取防《护措施
!5.2.《14 建筑场地内!的铁路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不得利用《道砟排水路基顶面】的排水应引》向,远,离建:筑物的一《侧在暗道床处应将基!床表面翻《松夯(或压)实也】可采用优质防水材料!处理道床内应—设防止积水》的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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