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场,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
5.【2.:1 : 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排水畅通或利于】组织场地排水的【地形条件;
—
!2 避开洪水【威胁的地段》;
《
,
》 3 避开不良地!质环境发育》和,地下坑穴集中的地】段;
—
4 !避开新建水库、人工!湖等可能引起地下水!位上升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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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避《免将重要建设项目布!置在自?重,湿陷性很《严重的黄《土场地或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等地—段;
》
:
6 【 避开由于建设可能!引起工程《地质:环境:。恶,化的地段
!
5.2.2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合理规划】场地做好竖向—设计保?证场地、道》路和铁路等地表【排水畅通;
!
2 !。在同一?建筑范围内地基土的!压缩性和《湿陷性变化》不宜过大;》
?
》 :3, 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基湿:陷等级低《的地段;
!
, 4 — 在山前斜坡地【带建筑物宜沿等高】线布置填《方厚:。度不宜?过大;?
— 《5, 储水构》筑物:和有湿润生产工艺】的厂房等《宜布置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段—或地形?较低处;
—
— 6 《 在挖填方厚度较】大场区宜避免—在挖填交界》处规划布局单体【建筑
?
5—.2.3 山前】地带的建筑》场地:应整平成《若干单独的台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台地应稳定【;
】 2 》 雨水不应沿斜【。坡无组织排泄;
!
— 3 边坡【宜,做护坡或《采取支护措施;
】
?
? 4 用【陡,槽沿边坡排泄雨【水时应使雨水由边坡!底部沿排水沟平缓】流动陡?槽的结构应使土【在暴雨时不受冲刷】。
?
5.2—.4 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表5.!2.4?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与建:筑物类别相应—。的,防水措施
—
表5—.2.4 —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m)
《
《
!
》 注1 陇【西地区(区)和【陇东-陕北-晋【西地区(《区)当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大于1【2m时压力管—道与各类《建筑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
? , 2【 当湿陷性黄土】层内有碎石土、砂】土夹层时防》护距:离宜大于表中数【值;
! , 《 3? 采用基本防水措!施的建筑《防护距?。离,不得小于《一般地区的规定
!
5》.2:.5 防护距离】。的,。计算建筑物应—自外墙?。墙皮算起;高耸【结构应自基》础,外缘算起;水池应自!池壁边?缘(喷水池等应自】。回水坡边缘)算【起;管道和排水沟】应自其外壁算起
】
5.2.!6, ,。 各类建筑与新建】水渠之间的》。防护距离《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12—。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得小于湿》陷性黄?土层厚度的》3,倍并不应小》于25m
】
,
,5.:2.7 建筑场地!平整后?的坡度在建筑物周围!6m内不宜》。。小于2?%当为不透水—地面:时可:适当减小;》建筑物周围6m【外不宜?小于:。0.5%
》
,
— :当采用雨水明—沟或路面《排水时其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5%
【
5.2.8【 建筑物》周围6m内》应平整场地当—为填:。方时应分层夯(【或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当!为,挖方时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表》面夯(?或压)?实后宜?。设置150mm~】。。300m《m厚:的,灰土面层《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
5】.2.9 》 防护范围内的雨】水明:沟,不应漏?水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宜设混凝土》雨水明沟防护范围】。外的雨水明沟宜做防!水处:理沟底下应设灰【土或土垫层
【
?。
5.2.》1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有:组织排除建筑物周边!雨水的?措施
?
】 1: 临近有》构筑:物(包括《露天装?。置)、露天吊车、堆!场或其他露天作业】场等;
】
2 临!近有铁路《通,过;
】 ? 3: 建筑物的平【。面为等形状构成【封闭或半封》。闭的场地
】
5.2.1【1 : 山前斜坡上—的建筑场地应根据】。地形修筑雨水截水】沟
【5.2.12 】防洪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宜略高于一般地】区
:
《
5.2《.13 冲沟发育!的山区宜利用现有】排水沟排走》山洪建筑场地位于】山洪:威胁的地段应设【。。置排洪沟《排洪沟和冲沟应平】缓连接?宜采:用较:大的:坡度并应减少—弯道在转弯及跌水】处应:采取:防护措施
【
?5.2.14 建!筑场地内《的铁:路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不得:利用:道砟:。排水路基顶面的排水!。应,引向远离建筑物【的一侧?在暗道床《处应将基《床表:面翻:松夯(或压》)实也可采用优【质防水材料处理道床!内应设防止积水【的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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