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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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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的!。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并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的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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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按—照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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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应当《与物业出《售前公?示标:准一致并告知—全体业主《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预》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取得物业销售(预售!)许可前向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销售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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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观的维护业主】的,其他义务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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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买》。受人认为临时—管理规约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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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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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由《买受人交纳;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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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送达书面入住!通知后物《业买受人在》限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收房手》续的视为交付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垫《。付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由物业买受》人返还建《设单位垫付的—费,用 :
—建设单位限定—物业买受人办理收房!。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销?售(预售)物业时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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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付前参与联合验【。。收的部门应当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数字电视】等相关专《业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共用《设施设备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管理相关专业—单位应当及时接管】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继续《负责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有关共用设施设】备未:移交:相关专业单位管【理的不得将物业交】付使用物业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共用设施设》备移:交相关?专业单位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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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单,位接管?。后,应当及时做好—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养护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和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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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维:修养护的主要事项以!及费用支付的标准】和方式并对其维修】。养护:工作进?行监督 《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交!付使用的物业其有关!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三十三】条 交付物业前建设!单位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建设《单位应当为物业服】务,企业启动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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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
在【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查验: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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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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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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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用房资料及》物业管理《必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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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接受资料的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前款规定的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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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交接进行监》督并在?相应文书上签—。字确: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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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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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信【息资料和日》常,。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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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引导《业主遵守约定维护】物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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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做》好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照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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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但物业管】理区域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自动延—续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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