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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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