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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