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征地补偿—。安置
—第十四条 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修正系》数确定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水田34920!元/亩
— (二》)菜地商品菜地7】2000《元/亩一《般菜:地36000元/】亩
》。 (三)旱地20!00:0元/亩
! (四)《园地349》2,0元/?亩
《 : ,(五)?林地9000元/】亩
》 (六)精养鱼】塘38000元/亩!
》 (:。七,)非:精养水面《21000元—/亩
【 (八)宅》基地175》00元/亩
【 (》九)未利用地55】00元/亩》
—(十)?其,他,农用地11000】元/亩?
? (十一—)其他?集体建设用地110!00元/《亩
征】收乡镇企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照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地价进行—补偿
被!征土地的地类划分按!照附:件,1规定的各种地【类的:定义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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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根据其【种类和实际损—失按附件《2规定的标准进行损!失补偿
— 电灌站、【排,涝站、涵闸、渠【道等水利设施—需要异地《重建的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审批后由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另行选址【按原有设《施的功能或》规,模标准进行重建【水利设施重建后【原水利?设施不再补偿—;不需要异地重建】的按照附件2规定标!准进行补偿附—件2中?没,有规定的《按照工程现行重置价!格和:。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筑物使?用,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后的残《值进行补偿折旧后的!残值可以委托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计—算或评?估
《 : 征地中《。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重新安!排宅基地自行建房】。按照:附件2规定标准【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涉,及城市居民房屋【拆迁的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
被征土】地上特?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评估值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以实际损》失,评估值为补偿标准的!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七条 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在】征地中不得收取【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
?第十八条 征地中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补偿》
(一)!未,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
】 , (?二):征地告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附着物
!
第十九条 月!湖,。区人民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应当结合实际【积极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探索重《新择业?、入股分红、异地移!民以及调整产业结】构等多种安置方式
!
《 劳:动,保障、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按《照鹰潭?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事宜
!。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被征或者【人均耕地《少,于0.3亩需要预留!生产就业安置用地】的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月湖区人民政—府、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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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预留!用地申?请时须经所在—村(居)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查?意见
【 预留生产就业安】置用地应当》。申请使用本村—集体土地《本村无集体土地【可预留的可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并!按土地成《。本价:缴纳划拨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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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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